[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环 境
杭州决定春节期间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
中国网 | 时间: 2007-01-12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月12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决定,今年春节期间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由五大区域扩展至九大区域。

市政府规定,九大区域外的地区可燃放烟花爆竹20天,时间为2007年2月14日至3月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七至正月十六)。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11日发布的《2007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规定,2007年春节期间市区实行有限制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杭州市政府的新规定,增加的四个禁止燃放区域是,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围墙外侧50米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保护区,各区政府根据本地消防设施分布实际和居民木结构老住宅情况等四大区域。

2006年规定的五个禁放区域是,省、市党政军警、人大、政协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内,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内,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围墙外侧50米内,风景名胜区域、历史街区保护范围等五大区域。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