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谈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2008年1月17日10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和副司长周望军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就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关情况与网友在线交流。
文字实录 图片实录 返回访谈页

[主持人]这次出台干预措施和春节有没有关系?[01-17 10:09]

[曹长庆]这个措施主要是针对价格涨幅高、价格违法行为增多的情况,并不是专门针对春节而采取的,但是对稳定春节期间的物价也会发挥一定的作用。按照传统习惯,春节本身消费量就很大,需求增加,随着春节的临近,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消费单位都要备年货了,所以需求增长幅度是很大的。这段时期也是农副产品供应淡季,从往年来看,价格在这个时候,往往会有一些波动。其次,作为春节来说,我们都希望过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人们有一个需求,就是希望价格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我们采取这个措施,对于稳定春节市场的物价,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也是有帮助的。 [01-17 10:14]

[网友 恭贺新春]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是不是会影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01-17 10:15]

[周望军]现在我们国家价格法已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宏观调控主要是形成市场价格机制,截至到2006年,我们国家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有95.3%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是由市场来决定的,当然还有不到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是由政府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这次采取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会影响市场机制的发挥,我们实行的措施,一个叫提价申报,一个叫调价备案。在整个市场零售额中,我们干预的是极少数的商品,就是昨天公告里发布的,比如成品粮、猪肉、食用植物油、鸡蛋等,干预的品种在所有社会商品里是极少数的。第二,我们干预的企业也是极少数的,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才干预。对极少数企业的干预和对极少数商品的干预不会影响市场机制的发挥。[01-17 10:21]

[周望军]第二方面,现在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并没有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过是对企业提价的合理性、理由的充分性,政府保留审查的权利。比如调价备案,你先调价,然后把调价结果告诉我,政府对你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合理性涨价,政府是不干预的。政府没有也不可能要求企业亏损经营。第三方面,也不会因为政府干预措施来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以我们这次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会影响市场机制发挥。[01-17 10:21]

[网友 银行的汇率]这次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对哪些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干预?[01-17 10:21]

[周望军]昨天发展改革委发布临时干预措施实施办法的同时,还发布了一个公告,这次干预范围主要是六种商品。第一种是成品粮,包括大米、方便面、挂面等。第二种是食用植物油,是指小包装的食用植物油。第三种是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第四种乳品。第五种是鸡蛋。第六种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液化石油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地增加或减少一些对当地生活居民影响比较大的服务类商品。[01-17 10:27]

 [主持人]选择这六种商品,是因为这六种商品在近几个月价格上涨比较快吗?[01-17 10:27]

 [周望军]主要是两种原因。第一,这六种商品确实在近期价格上涨幅度是比较大的。比如食用植物油,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了58%,猪肉同比上涨了48%,牛肉同比上涨了46%,羊肉同比上涨了51%。第二,这次所干预的品种都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与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基于这两种原因,我们把这六种商品纳入临时价格干预的范围。[01-17 10:31]

[主持人]请您详细解释一下两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差别。[01-17 10:32]

[曹长庆]干预措施主要是两种,一种是提价申报,一种是调价备案。一是对象不同,申报主要是针对生产企业,备案主要是针对流通企业。二是时间要求不同,申报是在调价前进行申报。备案是价格调整之后向当地价格部门备案,一个是事前,一个是事后。三是幅度要求不同,提价申报是不管涨多少,只要是涨价就得申报。但是备案是一次提价超过4%,10天连续提价超过6%,30天超过10%要备案,低于这个幅度的可以不备案。四是受理具体部门不同。申报主要是在国家和省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主要是在市县。这是干预的方式。[01-17 10:42]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