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谈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2008年1月17日10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和副司长周望军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就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关情况与网友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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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庆]另外我还要补充一点,为什么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会影响市场机制的发挥?我们在实际操作当中有着严格的规定。第一,在实际当中,把握合理涨价和不合理涨价,我们干预的是不合理涨价,对不合理涨价以及乱涨价我们进行干预。我们制定的办法中明确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要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保持合理的利润,不得要求企业亏损经营。[01-17 10:42]

[曹长庆]第二,我们把握了“一定规模”这个界限。我们现在干预的,无论是申报还是备案,都是指一定规模的企业,并不是要所有企业全部进行申报和备案,这是一个很大的区别。也就是说你是规模企业,不是一般的小商小贩,这个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在当地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它的价格、它的行为能够对市场价格的变化和波动产生较大影响。[01-17 10:42]

[曹长庆]第三,合法行为、违法行为也有一个限定。1.对市场价格有一个监测机构,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动情况。2.我们有一个监督检查机构,能够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以及我们规定的政策界限来进行检查。通过内部工作规则规定、实践来确保价格干预不至于干涉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能够保障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在六类商品当中,除了上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以外,有一大批是中小企业或者是个体经营商,它的商品价格变动不在我们临时价格干预的实施范围内。我们主要是通过对大型企业的引导,通过市场的引导来维护正常的秩序。当然,这些中小企业如果缺斤少两,商品质量发生问题,搞虚假行为,也是要受到监管的,那是属于正常的价格监督检查范围。国家通过宏观政策的引导,通过对大企业作出一些规定、作出一些表率进行引导,维护整个市场价格的和谐稳定气氛。[01-17 10:45]

 [网友 T3E4]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企业的信息能不能及时反馈到价格主管部门?[01-17 10:47]

[曹长庆]作为国家这个层面,我们发布这个信息之后,对于纳入到提价申报范围的有12家企业,事先已经把这12家企业邀请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向他们通报情况,已经了解和掌握了他们生产经营的一些基本状况,这是第一步。第二步,本周六上午我们将召开这些企业座谈会,向他们宣布国家采取这些政策措施,向他们提出要求。从目前接到的情况来看,企业还没有申报,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层次。[01-17 10:49]

[曹长庆]第二个层次就是省区市这一级,在这之前,我们已经召开了内部工作会议进行了部署,现在各个省区市正在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传达、学习、贯彻过程当中,也会尽快地确定调价备案的范围,哪些企业纳入到申报范围,哪些企业纳入备案范围,这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建立内部的工作流程,按照程序,比如提价申报,必须在7个工作日之内必须作出决策。第二是调价备案,企业调价了,必须24小时之内报政府备案,3个工作日之内认为调价不合理,就要作出决策和企业商谈。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来说,我们对自身的要求非常严格,工作量大大增加,到目前为止,虽然还没有接到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但是一整套的工作流程已经建立起来。 [01-17 10:49]

[周望军]我补充一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的这12家企业是根据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找出来的。这12家企业因为市场占有率比较高,对市场价格影响比较大。他们的价格变动我们会密切监测。还有就是社会监督,纳入到范围之内的企业,我们都是在网上公布的,如果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和备案,我想广大社会公众也会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是12358。[01-17 10:52]

[网友 1133]从1月15号开始,临时干预措施实施以后,对市场的定价行为是不是已经发生了作用?[01-17 10:53]

[曹长庆]我们决定1月15日实行这个临时干预措施以后,纳入到申报和备案的企业提价就要按照这个《办法》进行操作,必须申报,如果不申报就违反了规定,国务院最近新修订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不备案或者虚假备案的一系列违规行为都作出了处罚规定。第一,我们有一个监测机构对市场价格进行监测,第二,我们有一个检查机构,对违规行为进行检查,确保措施的落实。所以从1月15日开始,干预措施就已经生效,发挥作用。[01-1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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