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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把绿色作为最重底色

发布时间: 2017-09-18 丨 来源: 新华丝路 丨 作者: 丨 责任编辑: 韩得尔

鄂尔多斯生态植物园

鄂尔多斯总面积8.7万平方公里,境内毛乌素沙地、库布其沙漠和丘陵沟壑区、干旱硬梁区各占全市总面积的48%,是我国沙漠化和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长期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将以治沙造林为主的生态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和立市之本。特别是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鄂尔多斯防线,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统筹推进国家和地方重点生态工程。截至2016年底,全市森林资源面积达到了3480万亩,森林覆盖率和植被覆盖率分别达到26.7%和75%以上,较2000年提高14.54个和40个百分点。

全国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全市荒漠化土地面积较2009年减少了318万亩,年均减少63.67万亩,减少面积占全区同期减少面积的24.97%;沙化土地面积减少25.78万亩,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减少19.41万亩,流沙面积减少553.49万亩。目前,境内毛乌素沙地和库布其沙漠治理率达到70%和25%,毛乌素沙害基本消失,库布其沙漠趋于稳定,全市生态总体恶化趋势趋缓,重点治理区生态得到明显改善。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被两院院士称为“中国干旱与半干旱地区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典型范例”。

造林绿化快速推进,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依托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大力发展地方林业生态工程,全力推进生态建设,形成了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地方林业生态工程双轮驱动,个体、集体、国家一齐上的新局面。2000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人工造林764万亩、飞播造林785万亩、封育407万亩。在造林绿化工作中,我市坚持绿化与美化结合,造林与造景并举,努力提高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在城市核心区和人口聚居区集中建成伊克昭公园、婚庆文化公园、母亲公园等大型公园150个,建成乌兰木伦河音乐喷泉广场、青铜器广场、成吉思汗广场等休闲广场37个。截至2016年底,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27%,绿地率40.2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1.13平方米,生态、宜居、和谐已经成为鄂尔多斯的一张新名片。2013年捧回了最高绿化荣誉,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荣誉称号。鄂尔多斯生态的改观也引起了国家和自治区的高度重视,“全国灌木林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全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建设现场会”和“全国防沙治沙现场会”等大型会议相继在鄂尔多斯召开,赢得了“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三北防护林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和“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生态保护全面加强

在深入推进生态建设的同时,完善了以森林公安、资源林政、森警、防火、森防为主的林业执法和保护管理体系,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力度。“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4647万元用于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新建基层派出所9个,完成了17个基层派出所功能区改造工作。目前,全市33个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中,有国家一级所1个、二级所8个、三级所6个。“十二五”期间,累计开展各类专项行动32次,查处涉林刑事、行政案件3009起,打击违法行为人3335人,收缴罚没款3241万元,形成了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完成了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编制了《鄂尔多斯市旗区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和《市森林经营方案》。“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审核申报征收占用林地项目1257个,面积1.75万公顷,审核审批率100%,森林实际采伐量8.35万立方米,为自治区下达总采伐限额的7.7%,凭证采伐率100%。三是组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116支1800余人,形成了以森警为教导队,旗区专业队伍、乡镇苏木半专业队伍和护林员队伍为主体的森林草原防扑火队伍。建成了覆盖全市重点火险区的森林草原防火远程监控系统,监控面积2.17万平方公里,监控覆盖率和瞭望率达到80%以上。建成国家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标准站9个、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5个,主要森林病虫鼠害成灾率控制在7‰以下。四是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7个,旗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保护区总面积1346.78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10.35%。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国家级生态公园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自治区级森林公园3处,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2处。五是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公益林建设面积1147.96万亩,享受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866.52万亩,累计补偿资金13.12亿元。地方公益林天保工程管护面积3633.58万亩,全市护林员总数达到12万人,其中专职护林员5300人。

林沙产业蓬勃发展,惠农富民效益凸显

鄂尔多斯现有灌木资源面积3007万亩,占森林资源总面积的87%。立足灌木资源优势和平茬复壮的特征,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方针,初步形成了以原料林基地建设为主的第一产业,以林沙产品研发、加工、销售为主的第二产业和以生态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目前,全市林沙产业原料林基地面积达到2553万亩,其中沙柳617万亩、柠条981万亩、杨柴451万亩、山杏34万亩、沙棘56万亩、梭梭7.5万亩、葡萄2万亩、海红果2万亩、苹果0.35万亩、红枣1.9万亩。以亿利、东达等为代表的参与治沙造林及其相关产业开发的企业数量达到了80多家,培育了包括高原杏仁露、水域山、毛乌素生物质电厂在内的自治区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4家、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家。全市杏仁露、海红酒、沙棘饮品等主要林沙产品年产量3.5万吨,人造板2.58万立方米,生物质发电3.13亿度,累计创造产值35.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1.5亿元,带动农牧民10万人。依托生态建设形成的良好环境,大力发展草原观光、沙漠旅游等生态文化产业,建成了恩格贝、响沙湾、七星湖等生态旅游景点20多处。林沙产业的发展,逆向拉动了生态建设,使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多元共赢。

林改工作有序进行,林业潜力充分挖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印发林权证91999本,面积5683.8万亩,农牧民经营集体林地的主体地位得以确定。同时对权属存在争议的林地进行调处,累计调处林权纠纷6420起、290.9万亩,保障了农村牧区的和谐稳定。达拉特旗被确定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8个试点示范县之一,杭锦旗、鄂托克旗被确定为自治区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点。二是林权保护管理体系稳步推进。成立了“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中心”,建成市级林权咨询服务中心1个、旗区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8个,完成了林权数据信息入库。出台了《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全市已累计流转集体林权789件,面积111.1万亩,金额4.98亿元。三是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成效明显。全市已建成林业专业合作社27个,其中自治区级示范社5个、国家级示范社2个,入社农牧民1910人,经营林地面积40.4万亩。同时,通过合作社的示范引领,以林下种养殖、森林旅游和林产品加工等为主的林下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4.36亿元。

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十二五”期间,累计争取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2.58亿元,完成19个国有林场(站)危旧房改造项目1797套13.84万平米。二是启动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全市26个国有林场专项摸底调研和数据录入更新工作,围绕明确功能定位、界定林场属性、完善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优化管理层级、维护经营区稳定、落实支持保障政策等方面,起草了《鄂尔多斯市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并经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生态文明有力弘扬,林业地位全面提升

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建设的载体,在林业生态建设的快速发展的同时,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生态知识宣传、教育,举办了杏花节、牡丹节,出版了《林业志》、《绿色之光》、《鄂尔多斯植物志》、《鄂尔多斯植物资源》、《鄂尔多斯蜜源植物》、《鄂尔多斯花卉》,启动了《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和《鄂尔多斯林业生态变迁》的编撰,拍摄了《大漠长河》、《沙变》、《走进灌木王国》、《绿色和谐曲》、《绿色之光》等专题片,谱写了《绿色的呼唤》、《鄂尔多斯生态美》、《绿色的梦》、《绿色鄂尔多斯》等林业歌曲,《绿色的呼唤》获评全国“十大生态歌曲”。建成了鄂尔多斯生态建设成就展厅、恩格贝沙生植物园、七星湖生物馆等生态道德教育基地,全社会热爱自然、关注绿色、回归自然等绿色健康的观念和生活方式已经悄然形成。鄂尔多斯林业生态建设也吸引了国内外众多媒体、作家和文艺家的关注,中央电视台在《焦点访谈》、《新闻联播》等栏目连续报道鄂尔多斯生态建设成就。大型系列报道《鄂尔多斯生态现象解读》、《鄂尔多斯的绿色嬗变》反响热烈,“鄂尔多斯生态现象”、“绿色风暴”成为了国内外的焦点,鄂尔多斯林业地位得到了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