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财 经>>保险
保监会严格把关 明确高管任职要进行资格审核
中国网 | 时间: 2006-09-26  | 文章来源: 北京商报

    在《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施行后,拟担任保险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都要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昨日,保监会发文对保险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把关。保监会指出,凡是在《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施行后,拟担任保险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都要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今年8月1日,《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根据《规定》,保监会将对保险高管实行双审制,即核准制和报告制。董事和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适用核准制;而支公司、营业部经理任职资格审查适用报告制。

    保监会昨日对高管的任职资格再次进行了明确。保监会指出,《规定》施行前已经任命、未曾取得过任职资格核准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在《规定》施行后发生新的任职,不论担任何种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均需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兼任、调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任职条件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业内人士表示,保监会此举是为了从源头上减少保险高管的违规行为。据悉,保险高管的过错行为主要涉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承诺给予各种非法利益,进行虚假理赔等。这些行为都被新规定列入了处罚范围。(作者:张培娟)

     

相 关 新 闻
· 保监会统计:8月保险资金偏好打新股
· 银监会和保监会均支持银保在资本层面加强合作
·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创新保险产品销售渠道
· 保监会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出问题 违规资金近千万
·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发展农业保险
· 保监会发四项征求意见稿细化保险公司治理规则
· 保监会主席助理:保险公司股东结构应分散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