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6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宋大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王兆星在会上对即将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发布会上,在谈到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发放信用卡的问题时,王兆星表示按照我们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资银行转制为当地注册的银行法人以后,可以发行人民币的信用卡。关于发行信用卡所应该具有的良好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以及内部的IT的支持,能保证银行卡发行风险的可控性,这是银行监管部门需要认真加以审核的。
王兆星进一步表示,关于外资银行发行信用卡的有关风险管理的规则制定以及支付系统的应用,相关的一些问题和技术问题都将在即将制定和发布的《银行卡管理条例》中加以明确规定。 (王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