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财 经>>外汇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细则发布 年度购汇额升至5万美元
中国网 | 时间: 2007-01-06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国家外管局就《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答记者问

解读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凭身份证可购买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布 2月1日起实施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 张旭东) 为配合和落实2月1日我国将实施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5日制定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其中明确境内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由以前的2万美元大幅提高到5万美元,将有利于更好满足境内个人的用汇需求,藏汇于民。

国家外汇管理局称,《细则》规定个人年度结汇总额为5万美元,应能基本满足个人正常的结汇需要,并有利于抑制违规资金通过个人渠道流入境内。

《细则》还明确了个人对外贸易者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视同机构账户进行管理,用于办理直接或委托进出口项下的外汇收付及结汇。

对于个人经常项下非经营性外汇收支的管理,《细则》总的原则是,在经常项目可兑换前提下,对其购汇、结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购汇、结汇,只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对于超过年度总额的个人捐赠、赡家款、遗产继承等外汇流入比较集中的单方面转移项目的外汇收支,提出了明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求,并作出了具体规定。

《细则》中进一步强化了对外币现钞交易的管理,主要包括: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需凭有关单据在银行办理;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超过等值1万美元,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向外汇局事前报备;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境外,当日累计超出1万美元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有关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相 关 新 闻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每年可以购汇5万美元
· 个人外汇管理出新规 现钞现汇账户统一
·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全文
· 个人外汇管理放宽 外币结汇将取消单笔额度限制
· 央行新闻发言人解读《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 央行调整个人外汇管理政策 管理办法(全文) 答问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