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财 经>>保险
保险机构投资无担保债限制将放宽
中国网 | 时间: 2007-01-30  |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保监会即将发布关于债券投资工具信用风险的评估指引。”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孙建勇在1月26日的“中国资本市场投资年会”上表示。他说,去年保险机构在资本市场取得了不俗的投资成绩,保监会今后将进一步降低保险资金银行存款的比例,让更多保险资产在资本市场上谋求发展。

孙建勇透露,2006年保险业资产整体规模比预定的计划增加了5000多亿元。全行业的投资收益率为5.82%,净收益是932亿元,并已落袋为安,相比2005年,全行业净收益实现了翻番。从单一机构来看,最好的收益率达到了10.07%。其中股票投资方面,保险业去年全行业实现的收益为89.2亿元,含浮盈的净收益是181.54亿元。

孙建勇表示,今后将进一步调整资产的配置,要进一步降低银行存款的比例,并调整保险资金固定投资收益的结构,一部分投资于产权和股权,一部分投资于股市,逐步实现保险资产的多元化和分散化。

孙建勇指出,保监会即将发布关于债券投资工具的信用风险的评估指引,旨在培养保险机构在投资债券工具时的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债券的投资,包括无担保企业债。

目前,保险机构投资无担保企业债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2005年8月出台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对企业债投资必须有银行、国家专项基金担保或上年末净资产在人民币200亿元以上的非金融企业担保。如果不符合这些担保条件,保险机构投资同一期单品种企业公司债券的份额,不得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10%,余额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3%。(唐玮/中国经济时报)

 

相 关 新 闻
· 保险机构将上报外币统计指标
· 二线保险机构上市跃跃欲试 关键盈利内涵
· 支持保险机构走出去 保险经纪公司可外资独资
· 保险机构交易对手标准即将出台
· 保险机构高管违规投资就下台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