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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通知 提示商业银行电话银行业务风险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2-10  发表评论>>

中新网12月10日电 针对近一时期公安部门发现有不法分子非法取得客户银行卡卡号和密码,并利用电话银行盗取客户资金的现象,银监会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出通知,提示商业银行注意电话银行的风险。通知全文如下:

银监办发〔2007〕242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

近一时期,公安部门发现有不法分子非法取得客户银行卡卡号和密码,并利用电话银行盗取客户资金。为促进电话银行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积极防范针对电话银行的不法活动,维护商业银行和客户权益,现就商业银行电话银行业务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商业银行应面向客户开展各种形式的电话银行风险教育和安全提示,明示电话银行业务操作应注意的各类安全事项,积极帮助客户培养良好的密码设置习惯和密码保护意识。

二、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展电话银行转账功能风险评估和分类,依据收款账户的潜在风险高低,相应设置不同的转账额度和次数限制。对受益方不明确、资金难以追索的收款账户,应审慎或不提供电话银行转账服务。

三、对应用银行卡卡号和密码相组合完成登录的电话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应在客户使用潜在风险较高的转账功能时,增加其他身份信息检验要求,如银行卡CVV码、身份证信息或其他预注册信息等。

四、商业银行应严格控制规定时间内同一卡号、账号、密码等登录信息在电话银行操作中的输入次数,避免无次数限制地允许输入错误登录信息,严格防范犯罪分子采用试探手段获取密码信息。

五、商业银行应建立电话银行异常交易监测预警机制。针对小额、多笔、连续交易行为建立有效的后台监控预警体系,防范不法分子利用电话银行功能进行小额、多笔、重复非法转账。

六、商业银行开办的其他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可根据业务类型特点参照本风险提示的有关要求执行,保障电子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 公 厅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文章来源: 中新网 责任编辑: 徐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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