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6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实施,这是我国合伙企业法实施多年以来一个新的发展和变化,这里面最重大的变化是明确了合伙企业里面的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以前的合伙企业法里也有,但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资质、条件,各方面的构成、条件、义务在法律方面界定得不是很清楚,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修订之前,应该说没有合伙制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
但去年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出台之后,都出现了合伙制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天津市对合伙企业法的出台非常重视。到目前为止我们做了两方面的政策法规修订工作,一个是我们制订了合伙制的合伙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办法,大家说工商注资有什么难的,但在合伙制问题上,我们目前赖以遵循和依归的合伙制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办法。再一个,我们弄了一个基金和基金管理司不重复征税的办法。我们把法人出资人和自然人出资人的税赋依据法律进行摆平,不管法人还是自然人,在合伙制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里头,出资既不重复纳税,不同出资人的税赋可以摆平。我们和专业人士一讲,他们认为这个办法是好办法。
我们在合伙企业法实施之后,这是在具体的组织落实过程中两个重要的规定,使得每个出资人能够明了,这里对这样的一些机构和自然人出资设立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是什么政策和原则,他未来的收益预期和税收是什么关系,与他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所在的法律地位是什么关系。我认为,我们这个办法虽然规定很完善,也不一定很理想,但比没有好了许多,这是根本性的进步。这是跟大家分享的非常重要的信息。
这么多年以来,大家见到的非人民币的基金非常多,这样的情况下,人民币基金就陆陆续续产生了,国务院在陆陆续续批人民币基金设立试点,之后还有中小型的基金也要设立。最近国家发改委给国务院报了股权融资基金的监管分则,对将来人民币基金怎么设立,怎么管在文件中说清楚了,因此,人民币基金在以前有所发展的基础上,今后有所大发展。特别是在天津这样一个城市里,一个地区里,我们高度关注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基金和非人民币基金,给予关注,给予支持,包括对这些基金设立、发展,赎回、退出整个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得这些基金能有非常好的发展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