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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9日)
各位执委、同志们:
这次执委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以来的工作,确定明年的主要任务,审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决定》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下面,我受主席团委托,向执委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坚持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2006年工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以来,各级工会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认真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突出重点、攻坚破难,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工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更加明确。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文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总对学习贯彻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进一步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体系,全面准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头脑。各级工会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贯彻,广大工会干部的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自觉,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党中央高度重视工会工作。今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先后就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外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等作出重要批示。去年12月,在中央书记处听取全总党组汇报时,曾庆红同志强调,要明确工会工作在实现“十一五”奋斗目标中的科学定位,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发挥工人阶级在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王兆国同志对做好今年工会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全总和各地工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全总就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依靠工人阶级要在政治安排上落实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进行调研,提出增加人大代表中一线工人的比例、增加政协中工会界委员的比例和工会工作者在政协工会界委员中的人数,得到中央高度重视。各级工会把农民工作为工会工作重点对象,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列入今年重点工作狠抓不放;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的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排查矛盾,积极推动解决出租车司机群体和患非典后遗症医务人员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促进了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适应党的理论创新的要求和工会工作的需要,把加强工会理论研究摆在突出位置。全总举办了全国工会领导干部高级研讨班,王兆国同志在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工会围绕当前工会工作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工会理论创新取得丰硕成果。全会上下加深了对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理解,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性质和特征的认识,确定了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是工会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明确了加强企业工会建设是工会工作的重心,确立了“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提出了以参与改革促进和谐、以加快发展巩固和谐、以维护稳定保障和谐、以提高素质推动和谐,推动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明确了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的重要任务等,进一步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工会、怎样建设工会”和“工会发挥什么作用、怎样发挥作用”的重大问题,丰富和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理论,为推动工会工作实践起到了先导作用。
(二)坚持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工会重点工作成效显著。围绕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作贡献。深入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积极参与和推动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开展了“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杯”活动、奥运重点工程、上海世博会工程、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和“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全总联合科技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了车、钳、铣、焊等通用工种的全国性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各全国产业工会和各省(区、市)总工会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工种达200多个,参加初赛的职工有近千万人,有1万多人通过比赛晋升为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在广大职工中掀起了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能的热潮,有力地推进了职工队伍技术素质的提高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逐步向非公有制企业拓展、向农民工群体延伸,各级工会以创建学习型班组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推广“首席工人”制度,为广大职工学习成长构筑平台。认真做好劳模评选、表彰、宣传和服务工作,选树、表彰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及五一巾帼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宣传包起帆、孔祥瑞、陈刚毅、王亮、陈有德等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关心困难劳模的生活,组织劳模疗休养,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模、学习劳模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了劳模的示范、导向和激励作用。协助党政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推动解决农民工生产生活问题。各级工会积极参与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制定,推动地方政府把农民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协助有关方面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集中力量为农民工办好十件实事,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广泛开展为农民工送温暖、送文化、送清凉、送健康、送安全等活动,叫响和做实“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工作和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两节”期间,各级工会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把农民工纳入重点对象,共筹集资金28亿多元,其中全总拨出5300多万元,慰问困难职工569万户,其中农民工73万余人。全总增拨1000万元专款在全国建立了200多个流动电影放映队,成立了31所农民工业余学校,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民工提高素质,各级工会以不同形式对1000万人次农民工进行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培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截至今年9月底,共筹集资金5.3亿元,发放4.45亿元,帮助52万多名困难职工子女入学,其中8万余名农民工子女在工会的资助下走进校门。目前,农民工工资拖欠、就业培训和子女入学等一些突出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工会的积极作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民工的充分肯定。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加强维权机制建设。推动健全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联系)会议制度。推进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国家三方会议建立了常设办公室和工资分配、劳动标准研究、集体协商指导等专业委员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全国已建工会单位中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达7604.8万人,其中农民工1954.8万人。大力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广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及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全国企事业单位已签订集体合同共86.2万份,比上年增加10.8万份,增长14.3%;覆盖企业153.8万个,覆盖职工1.1亿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1.6%和8.3%。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活动,推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行和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全国已有89.1万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比上年增加16.6万个,增长22.9%;76.4万个企事业单位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比上年增加16万个,增长26.5%;8.1万个公司制企业建立了职工董事制度,7.8万个建立了职工监事制度,分别占已建工会单位中建立董事、监事制度企业的74.3%和85.1%。不断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制定了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开展“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推行工会法律援助和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加强群众性劳动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全国24个产煤省份已特聘煤矿职工安全监督员8万余人,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4.2万个。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全国参加“安康杯”竞赛的企业达18.4万个,参赛人数6700万人,为历年参赛面最广、人数最多。大力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夯实工会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在深入各地调查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各级工会积极搞好条例实施试点,企业工会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加强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及时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着力发挥职代会作用,督促企业改制规范运作,维护职工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全面部署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开展。进一步推进工会组建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沃尔玛建会工作取得突破,目前,沃尔玛在华总部机关和分店全部建立工会组织,这是中国工会史上的一件大事,在国际工会运动中产生了很大影响。各级工会以农民工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为重点,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和组建方式,探索工会组建长效机制,加强国有改制企业工会组织整顿和重建工作。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基层工会数达到132.3万个,比去年同期增长12.7%;工会会员总数达到1.7亿人,在去年新增1350万人的基础上又新增1964.8万人,增长13.1%,其中,农民工会员达4097.8万人。在外商投资(含台港澳投资)企业中,已有6.1万个建立工会,覆盖单位8.3万家,会员达到1179.1万人,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为54.2%和55.5%。全国工会组建数和会员发展数创历史新高。
(三)着眼提升工会整体工作效应,工作思路进一步拓展。在宏观参与方面,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的水平与质量。全总和各地、各产业工会集中力量,就影响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农民工权益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国有企业改制等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建议,从源头上推动解决一些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认真做好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工作,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积极参与《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在今年《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活动中,各级工会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报刊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发动职工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征集到的19万条意见和建议中,职工意见占65%。通过各级工会的努力,在涉及职工权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中,职工群众和工会的意见得到了重视和体现。在推动工作落实方面,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重视运用典型指导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把加强基层工会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鼓励基层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大胆开拓、勇于创新,进一步加强对下级工会和基层的指导服务,及时总结经验,先后推广了沈阳鲁园劳动力市场组建工会、重庆广厦集团维护农民工权益、山东威海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工会重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在扩大工会工作影响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会宣传工作,拓宽新闻宣传渠道。重视发挥《工人日报》、各地工人报刊和工会网站等工会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加强与中央主要媒体和社会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调,加大对工人阶级和工会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全总协助中宣部创办了《劳动者之歌》栏目,已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200多名。在人民网开通中国工会新闻网站,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信息快报及奖励制度、工会新闻工作联系制度等。各地工会推动把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宣传纳入党委年度宣传重点,进一步提高了工会新闻策划和舆论引导水平。在加强工会外事工作和台港澳工作方面,取得新成绩。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国际工运格局新变化,加强工会外事理论研究,扩大工会国际交流与合作。全总成功举办了“2006’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和5期发展中国家工会领导人研讨班。首次举办海峡两岸工会论坛,搭建了两岸工会交流的新平台,与台港澳工会及劳动界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在营造工会工作良好环境方面,主动争取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与社会各方支持,努力形成社会化工作格局。党中央和各地党委高度重视工会工作,一些省(区、市)委召开工会工作会议,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意见;人大加快涉及职工权益的立法进程;政府就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央财政拨付1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各级帮扶中心工作;政协就推动工会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调研。各级工会加强与政府(行政)及其部门、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与合作,联合开会、联合发文、联合调研、联合行动,增强工作合力,共同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不断完善工会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行乡镇总工会试点工作,规范乡镇(街道)工会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一级工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全国有1000多个乡镇建立了总工会。积极稳妥试行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聘请工会工作组织员、指导员、协理员,探索基层工会干部职业化、社会化的新途径。设立保护工会干部专项经费,加大对基层工会干部尤其是工会主席的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制定了《2006—2010年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十一五”期间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组织编写了全国工会干部培训基础教材,加强了全国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全总举办了各级各类工会干部培训班41期,培训工会干部4320人次;各级地方及产业工会共培训工会干部98.3万人次,工会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基层和职工服务。全总书记处建立了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各级工会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与困难职工结对帮扶,接待和处理职工来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了同职工群众的联系;加强对工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工会资产管理,工会物质基础建设得到加强。积极推进工会财务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工会经费上缴办法改革。严格工会资产监督管理,深化工会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对工会企事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实现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好工会经审工作,加强省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工会经审组织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工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力度还需加大;一些企业工会活力有待增强;工会维权工作实效性需要提高;集中力量抓重点的合力有待形成;工会工作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还要进一步改进。这些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抓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线,扎实推进2007年工会工作 2007年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七大,2008年奥运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将全面展开。六中全会在深刻分析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作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要部署进行了全面阐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这些都对工会组织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明年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为途径,以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根据明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各级工会要抓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线,着力激发职工创造活力,推动完善维权机制,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大力创建和谐企业,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激发创造活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工人阶级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牢牢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当代中国工人运动的主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组织引导广大职工参与改革促进和谐、加快发展巩固和谐、维护稳定保障和谐、提高素质推动和谐,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要组织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深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做到的“六个必须”的认识,准确把握中央提出的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立足科学发展,围绕“四个着力”,动员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经济技术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推广各地开展的创建“工人先锋号”等建功立业活动的经验,逐步形成全国统一、长期坚持、职工认可、影响广泛的劳动竞赛活动品牌。深入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发挥职工技协作用,保护广大职工的创造热情,鼓励职工的创新实践,用实际行动为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等作出新贡献。进一步做好劳动模范工作,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模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导向和激励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职工的工人阶级主人翁意识教育,引导职工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工会新闻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动各类媒体特别是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推进和谐文化建设。推动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和激励机制,建立职工技能培训基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表彰第十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推动基层职工体育工作和群众性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进一步加强维权机制建设,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制度保证。要按照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要求,加大参与力度,推动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制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立法和政策制定参与力度。积极参与《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促进就业法》、《社会保险法》等研究和制定,积极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立法工作,参与《企业工资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制定和修改,开展工会法修改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修订等专题调研,促进劳动法律体系的完善。推动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发挥三方专业工作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普遍建立工会与同级政府、产业工会与有关部门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制定相关指导意见。适应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发挥工会参与协调社会关系的作用,维护职工的社会权利,引导职工自觉维护全社会利益。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健全工会与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积极参加政府有关职工权益问题的协调会议与工作机构。推动各级人大适当增加工人代表数量、各级政协适当增加工会界委员的数量和工会界委员中工会工作者的比例,通过人大、政协渠道表达职工利益诉求。加强工会信息、信访工作,健全工会领导干部接待和联系职工群众的制度,发挥“12351”职工维权热线作用,搭建多种形式沟通平台,及时掌握职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主动向党委报告,向政府反映。建立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完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制度。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做好有关劳动执法检查工作,参与政府有关部门劳动监察活动及政协有关调研和视察活动,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落实。推动完善劳动关系预警、疏导机制和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推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设。积极配合党政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化解矛盾,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积极参加“五五”普法活动,做好工会公职律师试点、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等工作,建立完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努力为困难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三)抓住劳动关系的重点和难点,推动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以国有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领域,以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多渠道、多形式地办实事、办好事,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围绕稳定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积极研究规范经济性裁员、灵活就业和劳务派遣等政策办法,加大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和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力度,推动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以零就业家庭、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独立工矿区和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为重点扶持对象,实施以小额信贷、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与服务、政策支持、就业服务与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工会“5·1创业行动”,推动工会促进就业再就业“11251计划”的全面落实。围绕推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积极参与收入分配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与实施,推动和参与制定科学的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建立规范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与正常增长机制。协同劳动保障部门开展最低工资执行情况的大检查,推动各地政府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并实施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力求3年之内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以上,并争取做到每两年调整一次。继续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欠薪治理工作,积极推动落实国务院提出的2007年末基本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目标。围绕社会保障中职工最关心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金标准,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提高统筹层次和给付水平。推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积极推动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推动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机制,积极参与基金管理运营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城市低保制度的完善,协助政府解决特困职工医疗、居住、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推动有关部门优先解决建筑、矿山、制鞋等行业企业工伤参保问题,建立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及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探索解决农民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的有效办法。加强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积极推动政府增加对劳动安全卫生的投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督促企业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有效遏制超时劳动,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协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病多发的企业,进行经常性的监察监督。实施安康工程,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加强高危行业和农民工集中行业的安全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办实事好事。推动建立财政支持工会帮扶工作的机制,切实用好财政补助资金,努力扩大帮扶资金来源。加强帮扶中心建设,完善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等制度。广泛开展“金秋助学”、“送温暖”、“送清凉”、“送文化”、“一帮一”、“姐妹献爱心”等帮扶活动,做好生活救助、大病救助等工作。按照“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要求,继续为农民工办好“十件实事”。
(四)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要深入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推动企业做到各项制度规范合理、职工权益充分保障、双方协商平等合作、工会作用有效发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三方协商会议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要求,按照“整体规划、分级实施、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狠抓落实。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营造良好氛围。探索创新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适时评选、命名和表彰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和谐工业园区。认真落实“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为突破口,进一步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建立和完善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提高建制率、增强实效性。力争5年内,所有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制度。要从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保证职工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高度,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积极推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制度。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对与企业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要经职代会讨论。坚持国企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通过职代会等多种形式表达和反映职工群众对国企改制的意见和建议,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小型企业、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地区和行业,在县以下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基层联合职代会制度,探索适合非公有制企业性质、组织形式、管理模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性。充分发挥各级厂务公开成员单位和工作机构的作用,通过厂务公开这一平台,进一步推进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作用。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加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增强企业工会活力。把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与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和“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等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把企业工会建设成为动员职工建功立业的建设之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权之家、协调劳动关系的和谐之家、提高职工能力水平的学习之家、丰富职工精神生活的文化之家。建立健全促进工会组建的有效机制,明确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考核,搞好督查,不断提高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力争实现新的突破。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和组建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会员意识,激发他们自愿建会、主动入会的内在动力。推广运用沃尔玛建会的经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牢牢掌握建会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更大进展。配合党委有关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与工建情况进行调研,推进“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在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中,抓好工会组织的整顿和重建,确保组织不断线、会员不流失。
三、大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要适应形势的发展,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积极为职工说话办事,不断开拓进取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群众组织,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一)进一步提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总十四届十一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王兆国同志明确提出,要树立以职工为本,在改革发展参与帮扶中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这一维权观,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集中体现了党对工会维权工作的总体要求。它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关键是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职工权益得到进一步实现,但也要看到,职工权益的维护面临大量新情况新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会维权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探索构建和谐社会中工会维权工作的特点与规律,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维权观,提高工会维权能力,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素质。进一步加强工会协管干部工作。抓住各地党委、人大、政协换届的时机,做好地方工会的换届和班子调整充实工作,推动工会主席按照同级党政副职配备,积极协助各级党委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特别是选任好“一把手”。切实加强基层工会力量,充实工会工作者队伍。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工会协管与尊重会员意愿的基础上,稳妥地开展基层工会主席直选试点。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试行聘任工会工作组织员、指导员、志愿者等做法,广泛吸纳人才,拓宽工会干部来源渠道,建立一支专职、兼职和积极分子相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探索工会干部保护机制,制定有效的保护办法和措施,解除工会干部特别是基层工会干部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加大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推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以加强工会干部能力建设为重点,根据履行职责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级工会干部院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和适应性训练。把党和国家有关职工与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部署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组织广大工会干部认真学习现代经济、科技、社会管理、法律等相关领域的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能力与本领。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经费投入。要把新任工会主席、工会专业人才、基层工会干部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力争做到新任工会主席当年到任、当年培训,5年内将全国专兼职工会干部轮训一遍。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会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水平。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不断增进对职工的感情,密切与职工群众、与基层工会的联系。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活动方式,聚精会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多做一些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的调查研究,多推动解决一些影响职工队伍稳定和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多办一些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实事,精简会议、文件、评比表彰和活动,防止和克服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加强协调服务,搞好分类指导,尊重基层工会和职工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总结基层工会工作的鲜活经验,提升到理论层面,指导和推动全局工作开展。发挥产业工会熟悉本产业企业特点、联系职工紧密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企业工会的指导与服务。加强对产业工会、企业集团工会工作的调查研究,全总明年将召开产业工会工作座谈会,研究制定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产业工会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工会及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抓住健全组织、配强干部、提高素质、完善机制、激发活力等环节,推动工作上水平。按照“六好”要求,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继续推进建立乡镇总工会工作。进一步搞好县级工会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加大工会理论研究的力度,加强对职工和工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专题研究,开展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充实工会信息、统计力量,进一步做好信息、统计工作,为工会重点工作服务。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稳步发展,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加强工会财务工作,强化经费管理,努力保持工会经费收入稳定增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拓宽经费审查监督和资产审查审计的领域,提升审查审计水平。建立和完善工会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工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推进工会企事业改革和发展,管好、用好、经营好工会资产。认真贯彻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做好与台港澳工会及劳动界的交流工作。加强与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大国工会组织的关系,发展与国际工会、区域工会组织的关系,深入开展经济技术、职工文化、工会业务的交流,扩大中国工会的国际影响,推动国际工运的和谐发展。同志们,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工会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团结动员亿万职工,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