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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毛浓曦)女职工占36%的陕西兵器工业局,在推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过程中,不仅涵盖了“四期”保护、生育补偿等常规性条款,而且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或新增了一些新内容。半年一次的检查显示,这些条款均得到了落实。这是陕西省总加快推进女职工专项合同后带来的新气象。
日前,陕西省总召开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要求做到“五纳入、四同步”,即纳入《劳动合同法》任务中、纳入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中、纳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纳入工会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中、纳入企事业单位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标准中,与集体合同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考核、同步表彰。
省总同时要求,在专项合同的内容上,把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四期”保护、安全卫生保健、禁忌劳动、特殊体检、生育待遇等作为协商重点;把非公企业和纺织、商贸、餐饮、服务等女职工集中的行业,建筑、煤矿、国防、石化等一些有毒有害工种和高危行业企业作为推进工作的重点。
据悉,2005年,陕西省总便在部分市、产业开展了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试点。2006年,开始在全省各类企业全面推行。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3913份,覆盖企业4855家,覆盖女职工73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