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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沃尔玛建劳资双方集体协商机制 工资年涨8%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9-17  发表评论>>

上海市总工会16日宣布,沃尔玛设在上海的公司及所属商场正式建立劳资双方集体协商机制,并首次签订集体合同,就员工核心利益问题进行实质性约定,其中明确2008、2009两年工资平均增幅为每年8%。

作为全球500强企业之一的零售巨头沃尔玛,在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后,其组建工会、职工维权的情况一直备受各界关注。2006年,注册在上海的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及其南浦大桥店、五角场店、江桥店成立了工会。此次劳资双方集体合同的签订,在中国内地各地的沃尔玛分公司中尚属首次。

此次签订集体合同涉及近千名员工。集体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涉及员工核心利益的问题作出了实质性约定,其中包括:建立工资协商机制,工会方和公司方在每年12月就下一年度工资整体增长幅度进行协商;2008年、2009年工资年均增长幅度为“8+1”,即工资平均增长8%,同时提供1%用于升职和特别调薪;在沃尔玛工作满3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劳资双方还订立了《集体协商规则》,以保障工资增长的长效性。

文章来源: 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 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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