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上午,记者从全总举行的沃尔玛签订集体合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止9月16日,全国沃尔玛108家零售企业全部开展集体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和基层组织建设部杨洪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张建国介绍,沃尔玛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有三个方面的突破:
一是在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上的突破。沃尔玛集体合同规定了每年12月公司与工会协商下一年度的工资增长幅度,确定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等事项。这表明,公司建立起了集体协商制度,核心是建立工资平等协商共决机制。沃尔玛集体合同还规定:生效的集体合同将成为制定和修改相关劳动规章制度的依据,就是说,涉及职工利益方面的劳动管理制度和重要事项由工会和企业双方协商决定。
二是在实质性条款上的突破。集体合同规定了2008年员工工资增长比例,以及在2008年工资增长的基数上,2009年继续保持工资增幅;明确了公司的最低工资标准要高于当地的标准,并且不包括加班工资和夜班工资;规定了工资支付时间和形式等。这表明,沃尔玛公司建立起员工的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三是员工保险福利待遇上的突破。该集体合同规定了公司建立带薪休假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加班补偿制度、依法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等条款。这对现阶段各类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外资企业、非公企业依法保障职工权益有着积极的导向和宣示作用。
目前,各地工会正抓住沃尔玛(中国)签订集体合同的这个契机,乘势而上,依法推动世界500强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青岛市市北区总工会在沃尔玛分店举行集体合同签约仪式后,随即现场召开了“市北区外资企业推进集体合同经验交流座谈会”,抓住沃尔玛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契机,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外资企业特别是500强跨国集团的中国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深圳市总工会近期集中向世界500强在深企业发起集体谈判要约行动,这是继沃尔玛企业成功签订集体合同后,正式启动大规模开展外资企业的集体谈判工作,并首批确定了120家重点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他们提出了要像抓沃尔玛企业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一样,力争实现世界500强在深圳企业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的目标任务。近日江苏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内,以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大的世界500强已建会企业为重点,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建制专项要约行动,先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搭建企业劳动管理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协商共决平台;最终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张建国说,沃尔玛(中国)公司在中国建立工会后,全国总工会就致力于督促沃尔玛总部在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全总领导曾三次与美国沃尔玛总部副总裁沈泰瑞进行洽谈、多次与深圳沃尔玛总部负责人进行协商沟通,就沃尔玛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达成共识。2008年6月24日,全总领导督促美国沃尔玛总部在中国境内企业尽快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2008年7月7日,全总与沃尔玛深圳总部就推动沃尔玛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进行了高层面谈判协商,达成了意向意见。
2008年7月14日,沈阳市沃尔玛两家企业(沈阳沃尔玛公司、沈阳沃尔玛公司太原街分店)率先建立起集体协商制度,签订了沃尔玛在华企业的第一份集体合同。7月18日,在福建泉州市的两家沃尔玛企业(晋江SM分店、泉州江滨北路分店)也签订了集体合同。7月24日,深圳市沃尔玛(包括沃尔玛中国总部工会在内的)16家企业工会与沃尔玛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
张建国总结各地推动沃尔玛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存在五个特点:一是各级工会密切配合,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全总领导与沃尔玛高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协商渠道,为各地沃尔玛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奠定了基础。二是市总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加强指导、协调、服务,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地开展工作,为企业工会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三是做好广泛的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平等、合作、互信、和谐的氛围。四是借助政府行政执法手段的压力,保持必要的法律监督制裁的后续举措。五是培训协商代表,充分发挥集体协商专家指导员的作用。(马丽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