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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职工主体地位
带头履行社会责任
抚州工业园区企业全部签订“共同约定”
中工网5月18日电
(记者赵翔)5月11日,记者从江西省抚州市总工会获悉,该市工业园区内的526家企业已经全部签订了“三方共同约定”协议,工业园区以外的50人以上企业超过90%也签订了协议,从11日起,该市将派出工会劳动联合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抚州一些企业有了裁员、减薪的计划,部分企业、职工信心不足,劳资纠纷增多,企业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此种情况,今年3月,抚州市总工会抓住龙头企业燕京啤酒(抚州)公司企业、工会和职工签订“三方共同约定”协议的契机,迅速在全市所有企业进行部署和推广,深入开展“三方共同约定行动”。抚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在今年5月10日之前,全市工业园区内企业“三方约定”签约率达到100%,职工在50人以上的园区外企业签约率要达到85%.同时,签订“三方共同约定”协议的企业必须承诺“四不”:不以金融危机等原因做经济性裁员和减薪;不使职工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等各项福利受到影响;不把任何一个职工推向社会;不把困难留给职工家庭。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胡新生说:“工会实施的三方共同约定行动,有利于让员工与企业凝结成牢固的‘命运共同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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