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工网攀枝花5月27日电 (通讯员王莉 记者高柱)为应对劳资纠纷增多、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情况,及时化解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纠纷,四川攀枝花市总工会近日与市法院就共同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制达成共识,并拟定出旨在保障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的6项保障措施。
联合成立劳动争议协调中心。共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选聘工会干部担任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参与重大、集体、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形成一个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调解网络。
建立市总工会与市中级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会组织与法院的信息传递与反馈,工会组织将本单位、辖区内的劳资关系现状及双方的争议焦点等相关信息及时通报法院。法院及时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特点、趋势和采取的对策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反馈给工会组织。
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明确劳动争议案件在法院立案前应先引导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到所在企业或乡、镇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明确调解协议书的效力。委托工会组织进行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书予以确认并制作调解书。
建立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制度。各级工会组织可选派工会干部作为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参加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的协调、调解、执行等工作,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培训研讨协作机制。市总工会与市中级法院紧密联手,开展法律法规业务讲座,选择劳动争议典型案件现场调解,提高业务素质。注重摸索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规律,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正确处理劳动纠纷的方法与措施,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