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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会建成职工法律援助体系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7-14  发表评论>>

18个区县全部建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50名专职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中工网天津7月14日电 (记者姜明)近日,记者从天津市总工会获悉,该市各级工会努力化解职工“打官司难”问题,截至7月初,全市18个区县已全部建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仲裁参与机制、诉讼代理机制的基础上,免费为职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同时,市总还聘请了50名专职律师组成工会律师团,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受到广大职工和基层工会的欢迎。

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天津市总首先在全市建立了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形成了一支集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关系信息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政策宣传员为一体的维权队伍,使劳动争议最大限度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次18个区县成立的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将由市总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和区县司法局负责业务指导,符合以下3种标准之一的职工均可申请免费法律援助:一是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且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二是未达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但有证据证明本人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需要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三是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此外,天津市总还与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高级法院共同召开了联席会议,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制度。据介绍,今明两年,天津市将重点完成《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立法工作,为工会组织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各级工会将构建起基层、区域和行业大协商、大调解的职工权益维护体系,实现工会、司法行政、人力和社会资源、法院等方面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上的无缝对接,建立合作维权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体系。

文章来源: 中工网 责任编辑: 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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