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明令禁止“瘦肉精”
中国内地的“瘦肉精”中毒案远远不止以上这些。最可怕的是,目前在鸡和鱼中都发现了“瘦肉精”中毒案例。当然,面对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之徒,政府相关部门也加大了打击力度。
政府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也与日俱增。仅以2002年为例,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2002年消费者申诉的十大热点问题”中,有关食品类的投诉,以83235件高居首位。而肉类食品最严重的问题,是猪肉注水和“瘦肉精”。2003年上半年,卫生部收到重大食物中毒报告116起,中毒人数3643人,“瘦肉精”是引起中毒的重要原因之一。面对如此严峻且荼毒日久的“瘦肉精”,各地政府职能部门做了相应的防范与努力:1999年,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专项查处“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兽药饲料,并出台农牧发[1999]1号文件,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使用含“瘦肉精”的规定。
2000年4月3日,农业部联合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单独就“瘦肉精”问题发出紧急通知(农牧发[2000]4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联合起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盐酸克伦特罗”的查处。
2001年6月,农业部、工商总局等5部门再次专门发文(农牧发[2001]14号),文件措辞已升级为“严厉打击”,并再一次强调,“盐酸克伦特罗”是“严重危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的毒品”。
2002年,鉴于“有些地区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农业部又以193号公告的形式,禁止将“盐酸克伦特罗”等数十种药物用于任何食品动物,对“瘦肉精”从原料到制剂一律封杀。
农业部部长曾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就“瘦肉精”问题做了专题回答。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3月17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等8个部门联合颁发的国食药监察[2004]66号文件中,把对“瘦肉精”的防堵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做了专项规定:以检查“瘦肉精”生产使用窝点为突破口,对“瘦肉精”检出率过高的地区实施重点整治。
作者简介:周 (音同“晴”),陕西西安人,作家、口述史学者,现任《口述博物馆》杂志总编辑。《民以何食为天——中国食品安全透视》首发于中国《报告文学》2004年第九期,后被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的《书刊摘报》选摘,多位政府高官曾在该摘要上批字,对中国的食品安全立法和食品安全环境的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该书同时入选《2004年中国报告文学年鉴》,并入围两年一度的德国“尤利西斯报道文学奖”获奖作品。此文即将于12月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成书。
参考资料
“瘦肉精”中毒症状
1.急性中毒有心悸、面颈和四肢肌肉颤动、手抖、不能站立、头晕、乏力、心律失常等症状。
2.有高血压(专题 访谈 咨询)、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者,上述症状更易发生。
预防方法
消费者购买猪肉时,要挑选带些肥膘(1~2厘米)的肉,颜色不要太鲜红,猪内脏因“瘦肉精”残留量多不宜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