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健 康
[护肤常识]护肤品"混搭"法(组图)
中国网 | 时间: 2006-12-05  | 文章来源: 生命时报

护肤品混用

大多数女性都觉得,化妆品混用会让脸变成“试验田”,受到更多化学成分的刺激。然而,美容专家却表示,没必要一直追求同一品牌的产品,护肤品混用也无妨。

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阎世翔教授告诉《生命时报》记者,市面上不少品牌都有自己的“明星”产品,在护肤营养配方上也有独到之处,有的美白水平一流,有的除皱效果显著,如果根据需要混用,可以互补,更有益于皮肤健康。

1   2   下一页  


相 关 新 闻
· [保养宝典]会辨别真假皱纹(组图)
· [抗衰宝典]熟女怎练嫩肌肤(组图)
· [美肤注意]冬季常见两误区(组图)
· [美肤宝典]厨房里美容秘方(组图)
· [护肤常识]珍珠粉未必都适合(图)
· [美肤注意]让肤色差的食物(组图)
· [美肤注意]让肤色差的食物(组图)
· [润肤宝典]告别干燥五法宝(组图)
· 毛孔一月消失方案
· [美肤宝典]风沙天气怎护肤(组图)
· [润唇注意]红唇"暴皮"4陋习(组图)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