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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医疗急救工作规范出台 急救慎用药
中国网 | 时间: 2007-05-29  | 文章来源: 新京报

“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时,急救医生须向队医和场地医疗经理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急救药。”经北京奥组委批准,昨天,北京市急救中心出台《北京奥运会医疗急救保障及院前急救转运工作规范》,对奥运期间急救药的使用,急救患者转运等工作环节做出详细规定。

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万立冬介绍,奥运会期间,注册的参赛者、随队官员和技术官员、国际奥委会代表、各国际单项联合会和国家奥委会的代表等,将享受完全免费的医疗急救服务。

其中,医生根据病情必须治疗时,应该认真选择药物,不得随意使用奥运会指定之外的药品;把患者送到指定医院后,必须向急诊科医生当面交代病情及用药情况;完成任务后,立即书写救治病历,并按规定时间上交。

而担架员使用担架前须目测患者的身高及体重,如过于肥胖,要考虑担架的承受力;如患者过高,可将担架中部的闩锁打开,将担架延长,以适应患者的身体长度等。(记者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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