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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昌平区商务局获悉,昌平区商务局将向全区酒类经营者发放4000个“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示牌,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昌平区商务局酒类管理科科长沈洪宇介绍,此举主要是倡导商家在进行酒类销售时,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由于法律未规定商家可以让消费者出示证件,因此其道德层面的意义大于强制约束。此次发放的标示牌主要分布在从事酒类经营的商场、超市、酒类专营店、便利店、食杂店等零售网点,要求商家必须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预计今年年内还将再发放1500个标示牌。(夏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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