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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今年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工作
中国网 | 时间: 2007-05-16  |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为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险问题,国务院决定从今年开始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并成立了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今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联席会议组长吴仪在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强调,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努力解决好广大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吴仪指出,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使改革和发展成果为全体人民所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下大力气把这件好事办好。

吴仪强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原则:一要充分考虑地方的差异性,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坚持自愿原则,尊重个人意愿。二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各级政府要负起责任,安排必要的资金支持。三要突出重点、相互促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要协调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以及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吴仪要求,联席会议要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政策制定和完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地方和群众的意见,密切关注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地方经验。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衔接配套。做好宣传舆论工作,让群众及时、准确了解试点政策。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决定将《指导意见》下发各地,国务院将召开分地区的座谈会听取地方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报国务院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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