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健 康
全国妇联等八部委联合发《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
中国网 | 时间: 2007-05-22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教育厅(教委),文明办,民政厅,卫生厅,统计局,人口计生委,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提出的家庭教育目标,进一步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全面提高家长素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统计局、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共同制定并实施《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

现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地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

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

家庭教育是是未成年人成长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得到全面实施,家庭教育的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理论研究不断深入,指导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工作指导体系和网络日趋完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开放式工作格局,广大家长家庭教育观念日益更新,科学教子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为巩固“十五”期间家庭教育工作成果,开创“十一五”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围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提出的家庭教育相关目标,以满足儿童和家长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创新和发展家庭教育。

“十一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继续扩大家庭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使广大家长的整体素质和教育子女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

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推进现代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指导者专业化水平;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大力创办乡村、社区等各类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推进有关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家庭教育工作走上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轨道,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1   2   3   4   下一页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