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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美容院拒绝出示相关材料
昨天(17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北京市药监局东城分局,接受市民举报的杨姓工作人员表示,从2006年起,有关美容院内使用的美容产品是由药监部门监管,而对于李小姐的遭遇,可以带着问题产品到药监部门进行举报,他们会就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昨天(17日)18时许,北京市药监局东城分局的纪副局长带领稽查科的工作人员,来到这家位于东四十条附近的东方吉丽美容院。出示相关证件后,稽查人员要求对该美容院进行检查,却遭到美容院内一名自称主管的女负责人及一名美容师拒绝。她们拒绝出示相关材料,并表示,面霜包装和产品证明材料都被负责人锁起来了,无法出示。检查过程中,一些正在进行该项美白疗程的顾客听到该店产品有问题时,吓得纷纷离开。
稽查人员打110电话报警
随后,女稽查人员进入该美容院内的一间小屋,从中找到了与李小姐使用的同样规格的面霜,但产品没有外包装。约20分钟后,美容院内的一名王姓女主管拒绝配合检查,与稽查人员僵持过程中,照明设备突然关闭,店内一片漆黑,王主管称:“停电了!”但随后赶来的美容院所在大厦的电工则表示,电是由美容院来控制,线路没有问题,是内部人员自己关闭的。
在僵持过程中,这名王姓主管先是称负责人不在,随后又称联系不上负责人,虽然最终她将负责人电话号码交给了稽查人员,但是对方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其间,这名主管称,面霜是美容院委托良乡一家药厂生产的,其余情况一概不知。因检查受到阻挠,稽查人员不得不拨打110电话报警。
截至记者发稿时,警方对顾客与店员情况进行了登记,稽查人员对店内情况进行了现场情况记录,但对方仍拒绝签字,不配合工作。信报调查报道组 文/摄(与北京电视台《生活面对面》栏目联动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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