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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严查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行为
中国网 | 时间: 2007-04-25  |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近日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并新将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等纳入工作重点。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继续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同时,要继续加大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工作力度,完善案件移送机制,特别要进一步加强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与军队、武警的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打击打着军队、武警、中医幌子误导、欺骗患者的非法行医活动;要加强与民政、工商、药监等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以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加强案件移送,坚决打击打着医学科研幌子非法行医、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出售假劣药等违法行为。

各级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徇私舞弊、纵容或放任非法行医的,以及对非法行医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查处中,要与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对应当追究责任的,坚决依纪依法作出处理;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对涉嫌非法行医、欺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犯罪,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绝不能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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