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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乡居民幸福感有下降趋势;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代际间关系、夫妻关系、住房条件是幸福家庭的五大必要条件;比较而言,住房条件和夫妻感情对于城镇家庭的幸福,儿女出人头地、家人生活充实对于农村家庭的幸福分别有着更大的影响作用
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自2004年首次将幸福感纳入中国居民生活质量研究,2005年,在测量城乡居民幸福感的同时,试图进一步深入了解他们幸福和不幸福的原因所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幸福则社会和谐稳定。2006年,在测量城乡居民幸福感的同时,我们试图寻找幸福家庭的条件以及有效提升人们幸福感受的因素所在。使用5级量表赋值方法,2006年城乡居民的幸福感为3.64分,总体看来,2004~2006年三年间,城乡居民的幸福感有下降趋势(3.79分→3.72分→3.64分)。
当被问及一个幸福家庭应该具备哪些条件时,家人身体健康以67.2%的提及率高居榜首;家庭经济条件(58.3%)位居第二;代际间(两代人或几代人之间)关系融洽(53.4%)位居第三;夫妻感情和睦(41.9%)和住房条件(31.3%)分别位居第四和第五位。
相比较而言,城镇居民更看重夫妻感情、住房条件等因素对于家庭幸福的影响作用;农村居民更看重儿女出人头地、家人生活充实等因素对家庭幸福的影响作用。在前面生活满意度的研究中,我们也发现,业余娱乐生活首次成为影响农村居民生活满意度的首要因素,影响力甚至超过经济因素。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在《2005年中国城乡地区公共服务指数研究》中也指出:农村居民的文体娱乐活动极其贫乏,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健身场所这些基础设施、设备的缺乏与农村居民日渐增长的文体娱乐需求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并且对农村居民的生活感受开始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城镇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多年低位徘徊;提升社会治安安全感,除了打击犯罪,加强社区和个人的防范意识、防范措施之外,治安警务人员巡逻制受到关注
居民的社会治安安全感是一项反映社会稳定的重要主观感受指标,从1995年开始,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就开始关注居民的社会治安安全感问题。在经历三年的下降趋势之后,2006年城乡居民的社会治安安全感略有回升(3.51分→3.66分→3.62分→3.53分→3.57分)。在2002~2004年间,城镇居民治安安全感(3.44分→3.56分→3.48分)均低于农村居民(3.55分→3.71分→3.71分)。总体来看,2005~2006年,城镇居民社会治安安全感基本稳定,而农村居民的社会治安安全感较2003~2004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农村居民的社会治安安全感虽然仍然高于城镇居民,但两者间差距有缩小趋势。
社会治安安全感是一种主观感受,它与社会治安现状及一定时期内实际发生的犯罪数量密切关联,同时受居民在社会生活中的不良体验、犯罪类型、媒体的传播导向以及整个社会及个人的防护措施、防护能力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本次研究中,向受访者询问“哪些因素可以有效提升您的社会治安安全感”,调查结果发现:除了打击犯罪现象,减少犯罪活动,加强社区和个人的防范意识、防范措施等因素之外,警务人员巡逻制开始受到公众的关注,加强警务人员武器装备也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另外,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以及新闻媒体在形成这种良好社会风气中所应该发挥的作用也被为数不少的受访者关注和提及。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社会规范的松动和伦理道德的混乱,导致各种诱发、刺激犯罪的因素增多。“安居才能乐业”,如何提升民众的社会治安安全感成为考验政府能力的试金石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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