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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的第三年。国家 的 “十 一五”规划纲要也再次重申“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但民办教育的发展现实依然比较艰难,面临新的发展压力,继续震荡重组。民办学校更加关注地方民办教育政策的改善和创新,以及走学校内涵发展道路。
(一)民办教育艰难生存
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各 级各 类 民 办学校(教育机构)8.62万所(不含民办培训机构2.9万所),各类在校学生达2168.1万人。与2004年相比,民办学校总量增加了0.77万所,在校学生增加了398.74万人。这一发展现实与研究界关于“民办教育整体走弱”的观点很不一致。事实的真相是:基础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数量的增加,主要是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所谓的“名校办民校”)数量的增加,其增量超过了民办学校死亡的数量,从而实现了总量的增长。同样,民 办 高 等 教育的总量增长情况类似。2005年独立学院比2004年6月份增长了62所,同期民办高校只增加了24所。根据教育部网站最新的信息,截至2006年5月26日,独立学院的数量已经达到318所,比2005年又增加了23所。截至2006年I月,北京市的民办高校从79所减少到60所,比2005年减少了19所,在校生数量增加了7508人。②显而易见,独立学院才是民办高等教育总量增长的主体力量。
在此背景下,2006年南洋教育集团、江苏金山桥教育集团、山东临沂双月园学校等一些较有声誉和实力民办教育集团倒闭,尤其是拥有万余在校学生、巨额教育资产、被称为民办教育第一品牌的南洋教育集团的崩盘,成为我国民办教育史上重要的公共事件。
南洋教育集团民办学校采取教育储备金制度发展和爆发危机的典型。2005年底,因下属十多所学校家长挤兑教育储备金而引发危机。2006年4月,济南警方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正式逮捕济南南洋学校两任校长及财务部主任。6月中旬,济南市历城区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济南南洋学校首任校长和财务部主任有期徒刑3年,各罚金5万元等。而在法庭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判决之前,5月26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山西南洋国际学校等民办学校非法集资办学引发事件及有关问题的通报》,就已经把南洋事件定性为“非法集资”了。
该事件展示了政府与民办学校关系的种种困境。首先,民办教育广泛采取的教育储备金制度,究竟是我国民办教育历程中出现的一个不甚规范的过渡性现象,还是“非法集资”的金融诈骗行为?南洋学校财政危机发生后,部分官员的“骗局论”,显露了地方政府的卸责思维。这一事件的处理还暴露了民办学校市场退出机制的严重缺陷,资产的清算程序、偿还债务的顺序、审批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角色、如何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等均不完善,相关条款的操作性非常差。一旦出现问题,政府即以刑事手段来处理民事案件。在未来两年,国家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政策将推广到全国农村。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来说,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成为真正紧迫的任务。
国家对以民营机制之名、行经营创收之事的“改制学校”的清理整顿,有利于民办教育的发展。但是,逐渐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政策,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形成了新的压力,一些地方民办学校的生源锐减。
(二)北京市取缔打工子弟学校风波
2005年底,北京市外来人口总量达到357. 3万人。据北京市教委统计,目前在京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儿童有37.5万人,其中62%以上在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全市有打工子弟学校300所左右,其中获得办学许可的58所,未经许可自行办学的239所。
2006年7月12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经批准流动人员自办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主要从安全角度出发,要求在9月底前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经批准流动人员自办学校,共涉及239所打工子弟学校,需要分流的学生约9.5万人;其中132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是此次整顿、取缔的重点,需要分流的学生约4.2万人。8月中旬,取缔行动在大兴流海镇、石景山衙门口村以及海淀区酿成冲突,引起轩然大波。后来市政府采取务实态度,暂缓执行取缔,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流动儿童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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