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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腐败,是指发生在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身上的各种腐败行为。没有充分反映教育系统腐败的行业特征。具有典型教育行业特征的教育腐败形式有:发生在升学考试、招生录取环节的腐败、卖真的假文凭,以及各种教育乱收费,等等。商业贿赂也是教育系统腐败的一个类型。
(一)教育系统的商业贿赂
教育系统的经济犯罪案件的激增成为教育腐败严重性的重要指标。据统计,1990年之后的10年,北京市海淀区内32所院校中,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贪污贿赂案件共有24件26人。而仅2001年一年,陕西省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就有36起61人,其中处级干部22人。案发数量攀升之快、涉案人数之众,令人触目。1998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处的教育系统的贪污贿赂大要案达89件;1999一2000年,浙江省审结的学校负责人经济犯罪案件47件49人,比前两年增加了两倍多。物价部门在对1727所学校进行检查中发现违规违纪案件882件。从1999年初至2002年3月,南京共查办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39件,其中高校21件,涉案金额100万元。南京市高校职务犯罪案件1999年仅I件,2000年升至4件,2001年为8件,2002年第一季度就查办8件。其特点是大、要案多,其中14件是处级以上官员犯罪要案;多为官员集体腐败,21件案件中有13人为共同作案;发案部位集中在基建、财务、物资采购、成教等部门。近年来,不断有高校领导因经济犯罪而落马,如2002年I月,浙江大学副校长(原同济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吴世明因涉嫌受贿被捕。
2005年8月,中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名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反腐败行动计划。随着行动的深人,发生在教育系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不断被揭发出来。
2006年7月31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从2005年8月至2006年6月全国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情况。在重点通报的15起商业贿赂犯罪典型案例中,有一起发生在教育系统,即江苏省连云港市淮海工学院原院长王立信等5人受贿案。1996一2005年,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在教学楼、学生公寓、图书馆、体育馆等多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建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375.9万余元人民币、5500余美元。
2006年7月,教育部纪检组长田淑兰在“规 范高校收费管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中,通报了几起发生在教育系统内或涉及教育系统的商业贿赂大案。案例之一是:2006年检察机关查处的北京市某书店商业贿赂案。该书店通过在教材、图书订购中以回扣、赞助费、劳务费、管理费、手续费等方式行贿,总计金额2000余万元,涉及全国24个省(市)、400余所大中小学校,其中150余人因涉嫌受贿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2006年I一4月,湖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湖北省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涉案80人,其中涉嫌受贿占75%,高校工作人员占67.5%,窝案串案占77.5%,作案3次以上的占64.5%,犯罪嫌疑人担任一定职务的占70%,属大案的占73.8%。据初步调查,80名“教育蛀虫”总立案金额达914.5万元,人均11.4万元。其中,武汉市查处数起在教材图书采购中收受贿赂的案件,涉及38人,包括4个区教育局的副局长、正处级调研员等14人,10所高校的教材科或图书馆24人。另外,该市两所高校的两名校级领导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收受贿赂被立案调查。
江苏省检察机关经过两年多的侦查,挖出了一系列高校教材回扣案:在江苏115所高校中,已查出有109所学校涉案,已有130多起商业贿赂立案。仅建邺区检察院反贪局承办的教材回扣案中,涉案人员收受的贿赂款已有200多万元。
在南京市,因吃教材回扣被判刑的22人中,除了教材采购和财务人员外,还有的是教授或学科带头人。南京某工程大学原教材采购中心主任张智祥和工作人员王治兴,两人平分教材回扣款达18万元。南京某医科大学的教材科主任科员杜巧云,独揽教材采购大权10年,她仅在2000 -2003年间,15次向一家书店收受回扣款近11万元,除其中I万元用作教材科的支出外,10万元都装进个人腰包。
田淑兰在上述讲话中援引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的一个统计数据:2005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教育系统商业贿赂案件涉案人员共764人,占当年查处的全国商业贿赂案件涉案人员总数的6.8%。其中受贿717人,行贿47人。这说明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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