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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不足是由于企业规模较小、实力有限、对现代生产技术创新组织和流程缺乏足够知识准备以及技术创新经验不足。但实际上,真正阻碍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是现行创新体制和创新政策存在缺陷、创新人才短缺、创新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缺少先进创新文化的支撑。
(一)创新体制和政策存在缺陷
制度安排和政策推动是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不可或缺的两大支撑。尽管国家在创新制度和政策的安排上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了尽可能多的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及其发展。但是,由于我们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转轨时期,自主创新的制度和政策还难免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问题与不足。从我们的调查结果来看,至少有如下几个方面特别值得提出来进行分析。
1全民创新环境尚未形成
人人尊重创新,争相实践创新,以创新为荣,以侵犯知识产权为耻,是已经建立起良好的创新环境的重要标志。但到目前止中国的全民创新环境建设还存在众多不足,包括社会上还有相当多的人对创新者存有一定程度的偏见和歧视,而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假冒产品生产行为却普遍存有宽容心态。这种情况必然会对创新行为形成巨大负面压力。
2国家创新体系还有待完善
我们虽然初步建立了国家创新体系,但必须看到,由于国家创新体系是建立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之中的,还不可避免地带有转轨的特征。因此,国家创新体系难免在某些方面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发生摩擦,从而会制约民营企业的创新。例如,现行国家创新体系虽然强调企业的主体地位,但是,民营企业要想成为创新主体还缺乏政府的有效支持,民营企业也很难享受国家创新风险分担政策的优惠,很难获得国家创新融资政策的好处、形成民营企业创新筹资长效机制,更难于通过整合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间的创新资源,实现自身的更大发展。
3创新激励不足
技术创新的激励政策不完善和不配套,是影响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36条”)明确提出要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但在实践过程中有些政策却是限制性的,特别是那些资源加工型民营企业的出口更是受到了此类政策的限制。再如“36条”明确提出鼓励民营企业创新,但在实践中民营企业实际感受到的却是信贷、税收、土地和能源供给的严重不足。也正因如此,我们调查的105家自主创新型民营企业对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自主创新推动负效应表现出相当明显的消极评价倾向。
4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
通过调查表明,民营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给予了肯定性评价,并且认为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较为完善,问题是国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力度较弱。因此,被调查的大多数企业认为,中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环境一般。这应当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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