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政策 财经 国际 健康 教育 文化 论坛 直播 投资 地产 奥运会
新闻 图片 华人 法制 军事 体育 旅游 艺术 博客 访谈 名企 消防 专题库
评论 天气 国情 环境 科技 工会 地方 读书 报告 视频 职场 联盟 供应商
资讯播报 生活 时尚 娱乐 图库 健康 教育 涉外服务
资讯播报: ·二环内老屋不能随意修 须按照修缮标准严格做 ·京城跨行存取款首日未见火爆 收费还是比较贵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摄影艺术节在浙江丽水开幕 ·调查显示:上海本科生、研究生起薪差距已拉大
[打印文章] [推荐朋友] [进入论坛] [进入博客]
首页>>资 讯>>资讯播报 字号:
二环内老屋不能随意修 须按照修缮标准严格做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1-20  发表评论>>

从即日起,本市二环以内房屋修缮不能随意进行,必须按照修缮标准严格实施。记者昨天获悉,市规划委、市建委、市文物局联合下发《北京旧城房屋修缮与保护技术导则》,对修缮工程规模、类别及院落、房屋、胡同等修缮标准进行了规定,以规范旧城房屋的修缮和改造行为,保障房屋质量和住用功能。

范围:由文保区扩大到二环内

此前本市执行的是2004年下发的《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风貌修缮标准》,该标准规范的是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房屋风貌修缮行为。《导则》则将范围扩大到二环以内除文物建筑以外的街巷、胡同、四合院等古建筑,以及近现代建筑的修缮保护、使用功能改造以及市政设施改造工程。

修缮:院门应恢复原门楼形制

  《导则》中规定,一类和二类院落的院门在修缮前,应鉴定原有门楼形制,以复原修缮为首选方案。临街商业类房屋、中式楼必须保留原有做法,原则上不得有新开门脸、店铺等改变原格局的做法。

文章来源: 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 秋天的童话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 对外服务: 访谈 直播 广告 展会 无线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