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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道交通乘客随身携带物品不得超过20千克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2-12  发表评论>>

 “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体积 不得大于0.15立方米……”上海市新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于12月25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为缓解客流压力,方便乘客出行,新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除对乘客携带物品的重量和体积作出明确规定外,还增加了“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的内容。有些乘客携带的物品虽然体积、重量并不超标,但容易影响其他乘客,如折叠自行车等,在高峰时段拥挤的车厢内,此类物品碰擦而造成的乘客间的矛盾时常发生。地铁运营相关部门建议乘客在上车前将此类物品包装好,以免影响其他乘客。

同时,为防止影响其他乘客,保证运营安全,不得携带宠物及未经全封闭包装的活禽进站、乘车,以免惊吓其他乘客或污损乘客衣物。禁止在车站和车厢内使用滑板和溜冰鞋,以避免冲撞其他乘客。贾远琨 尹炜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长江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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