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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中国法,就到中国去!”
法制网记者 张慎思
美国学生MatthewErie有个很儒雅的中国名字:尹孟修。这位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在读法律博士(JD),康奈尔大学的人类学博士生,目前是清华法学院中国法硕士项目的学生。谈及为何要暂时中断自己在“宾大”的学业,不远万里来到中国修习中国法,孟修说,他坚信中国是个重要的国家,在21世纪掌握中国法,对全世界的法律从业者来说都变得越来越重要,他坚信自己“先行一步”的选择没有错。
在孟修看来,“学习中国法一定要来中国学”。孟修认为,学习中国法一定要到产生它的那片土壤上去学,因为要真正学通一门法律,就要了解法律所存在的环境,这样才能真正触其精髓。
孟修不仅名字散发着浓浓的中国儒家的味道,其本人的经历和追求更是充满着儒家“入世济世”的风范。这位小伙子在攻读美国两所名校的博士、清华的中国法硕士的同时,还在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做着兼职律师。对于中国的热点法律问题,更是怀有浓厚的兴趣。
在他2007年初到清华时,正值全中国都在热议“物权法”。言及这部法律,孟修说,中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保护私有财产的意义,放在世界范围内来看都是重要的。
当记者问他对这部法律觉得还有哪些地方值得改善,孟修也坦率地回答,作为一个美国人,他不太理解“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用土地”的规定。“难道美国就没有类似的规定,没有‘公共利益’之说吗?”面对记者的追问,孟修回答:“当然有,但是我们有‘案例法’,会通过具体的案例逐一指明何谓‘公共利益’,从而有效地约束政府的权力。否则的话,‘公共利益’这个概念理解起来就显得比较模糊”。
由于今年中国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孟修目前在律师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就是帮助一些在华的外国企业重新审理他们的合同,以适应新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此部法律在起草时,在华的一些外资企业曾有不同看法,记者问孟修,作为一位美国律师对这部新法如何看待?孟修答道,“这当然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这在当前的中国是最重要的。”记者再问:“那你怎样说服你的美国客户呢?”孟修说,“我会直接告诉我的客户,你在中国做生意,你最正确的选择就是遵守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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