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千分之三调整至千分之一。即对买卖、赠与、继承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千分之一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印花税调降是A股本轮下跌以来市场普遍冀望的利好,如今最终兑现,离20日夜宣布规范“大小非”解禁仅4天,市场人士认为,政策利好“组合拳”已明确祭出。
业界普遍认为,自去年11月从6000余点调整至今,沪指已跌至去年五月之前的低位,调降印花税亦应在情理之中。
最近一周,内地政策“组合拳”频密出手,中国证监会20日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限制大小非(股改后限售股票)解禁,23日国务院又通过《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两项针对证券公司的规范制度。
分析人士指出,市场期待的利好“组合拳”已渐明朗,一方面可看作市场机制的灵活与“因时而变”,亦可解读为政府针对前期沪深股市低迷的“有作为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