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政策 财经 国际 健康 教育 文化 论坛 直播 投资 地产 奥运会
新闻 图片 华人 法治 军事 体育 旅游 艺术 博客 访谈 名企 消防 专题库
评论 天气 国情 环境 科技 工会 地方 读书 报告 视频 职场 联盟 供应商
资讯播报 生活 时尚 娱乐 图库 健康 教育 涉外服务
资讯播报: ·首期全明星艺人特训班执行火速报名 ·哪些城市的美女最能打动你?(组图) ·让女人意乱神迷的七大私奔目的地(组图) ·端午粽子香看12星座适合吃哪类粽子
[打印文章] [推荐朋友] [进入论坛] [进入博客]
首页>>资讯播报 字号:
四川省民政厅:暂不办孤儿收养 可先通过媒体报名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5-17  发表评论>>

近日,各大网站、论坛上都密布着网友报名收养灾区孤儿的帖子,本报热线也接到上百个来自全国各地的咨询电话。昨日四川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称,灾区儿童目前正在进行救治、安抚、甄别身份和联系亲人等,目前尚未开展办理孤儿收养的工作。

四川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沈晓莉表示,确认身份、收养孤儿需要经过长期复杂的程序,目前的工作重心还未转移到收养上,他们将在以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希望爱心人士耐心等候。有意愿收养灾区孤儿的,可先通过媒体登记报名。

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的邢连超律师说,符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首先要到当地公安局出具孤儿证明。同时,领养者需30岁以上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最后,还要经过当地民政部门考察,在报纸上登出孩子是无人认养的公告,60天后没有人有异议,领养手续才算办好。(记者 童星燕)

文章来源: 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 石头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 对外服务: 访谈 直播 广告 展会 无线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