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政策 财经 国际 健康 教育 文化 论坛 直播 投资 地产 奥运会
新闻 图片 华人 法治 军事 体育 旅游 艺术 博客 访谈 名企 消防 专题库
评论 天气 国情 环境 科技 工会 地方 读书 报告 视频 职场 联盟 供应商
资讯播报 生活 时尚 娱乐 图库 健康 教育 涉外服务
资讯播报: ·北京师范大学等部分师范大学正式开通心理热线 ·四川抗震救灾指挥部公布德阳与阿坝州求救电话 ·四川民政局开通领养孤儿热线 028-84423064、84423065 ·奥运城市可跨区投诉消费纠纷 场馆周边设投诉机构
[打印文章] [推荐朋友] [进入论坛] [进入博客]
首页 字号:
环境保护部采取3大措施确保灾区人民饮用水安全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5-21  发表评论>>

新华网成都5月20日(记者 杨三军)环境保护部20日公布灾后重建饮用水保护技术指南、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水环境与水源地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灾区各级政府严格按技术规范执行,确保灾区人民饮用水安全。

正在四川指导环保系统抗震救灾的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说,目前,救援与清理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环境保护部出台了相关标准规范,以指导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按照环境保护部制定的严格而周密的应急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据周生贤介绍,新出台的三项饮用水应急保护标准规范,根据饮用水源的主要影响因素,确定消除与控制这些重点污染因素的技术措施与管理办法,如针对水源地一旦受到污染,规范要求必须迅速调整给水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高级氧化等应急处理工艺。

规范要求饮用水厂必须加强出水水质的监控,特别是对病原菌的监控,注意混凝沉淀、消毒工序的效果,可适当增加混凝剂,并保证加氯量,确保管网末梢有足够的余氯。

规范还要求,加大以地下水为饮用水的区域的水质监测频率,增加有机物监测指标;对于距地震废墟较近的地下水饮水水源地,应尽可能减少取水量或停止抽取地下水。规范特别要求环保部门,关注农村分散浅层地下水取水井或傍河水源地的水质安全问题,现阶段应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抽水饮用或傍河取水饮用。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稀客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 对外服务: 访谈 直播 广告 展会 无线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