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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家KTV未交版权使用费成被告称要价太贵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0-18  发表评论>>

据新华社电 昨天,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正式向北京的7个法院递交起诉状,北京地区的“同一首歌”“花样年华”“第五俱乐部”等100家KTV成为被告。

作为卡拉OK版权收费合法主体,音著协于今年9月下旬以警示函的形式向北京首批约300家KTV发出了缴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通知。

通知要求KTV经营业者于今年10月10日之前主动办理付费手续,否则,该协会将以诉讼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该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协会希望通过本次诉讼,督促抱有观望心态的卡拉OK经营者,尽快向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

拒不付费的卡拉OK经营者将承担停止侵权、删除侵权歌曲、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

音著协负责人说,协会首批将对这100家北京KTV提起诉讼。如果仍存在拒绝付费的情况,协会将陆续进行诉讼活动,直至北京地区所有卡拉OK经营业者都依法付费。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协商解决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协会希望广大的卡拉OK经营者积极与协会或协会委托的服务机构联系,协商解决侵权问题。

据介绍,截至目前,北京仅有10多家卡拉OK经营业者缴纳了卡拉OK版权使用费,而目前北京共有超过1000家的KTV。

被告说法

KTV称要价太贵

昨晚,第五俱乐部总经理安先生说,10月4日,俱乐部接到音著协的函,函中称要协商交费一事,并要求第五俱乐部尽快与音著协委托的一个公司联系。第五俱乐部致电对方后协商暂无结果。“价格是每间房10元,比起上海的价格贵好几块钱,而且让一次性交一年的。我们想交半年的,可对方不让步。”

花样年华值班主管对被诉一事表示惊讶。他只说,前些天音著协曾委托一家公司找到他们协商此事。同一首歌总店的工作人员称,负责此事的负责人已经下班,所以不能回应此事。本报记者刘杰

文章来源: 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 稀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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