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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旦期间五环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2-02  发表评论>>

2009年元旦即将到来,(北京)朝阳区烟花办今天(2日)提醒市民,元旦期间五环路以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待明年1月25日除夕至正月十五方可燃放烟花爆竹。

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五环路内为限制燃放地区,2009年1月25日除夕前(包括元旦),全市五环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2009年2月9日(正月十五)后,全市五环路内恢复禁放,禁止一切燃放行为。五环路内的居民春节期间购买的烟花爆竹要于2月9日前全部燃放完毕。

特别注意的是,2009年1月19日(腊月二十四)北京市五环以内开始销售烟花爆竹,但在1月25日(除夕)前五环路内还属禁止燃放时间段。举报电话:85953891。(通讯员 李宝华)

文章来源: 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 小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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