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政策 财经 国际 健康 教育 文化 论坛 直播 投资 地产 奥运会
新闻 图片 华人 法治 军事 体育 旅游 艺术 博客 访谈 名企 消防 专题库
评论 天气 国情 环境 科技 工会 地方 读书 报告 视频 职场 联盟 供应商
资讯播报 生活 时尚 娱乐 图库 健康 教育 涉外服务
资讯播报: ·张艺谋:已委托律师处理《张艺谋传》纠纷事宜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12月10日起报名 09年3月考试 ·80后工作高不成低不就 频繁跳槽乐当“啃老族” ·中国红十字总会网站启用“公益”专用中文域名
[打印文章] [推荐朋友] [进入论坛] [进入博客]
首页>>资 讯>>资讯播报 字号:
张艺谋:已委托律师处理《张艺谋传》纠纷事宜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2-05  发表评论>>

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右)在给张艺谋颁奖。当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举行颁奖仪式,授予张艺谋、李宁“广西杰出贡献奖”,分别奖励人民币100万元。新华社记者 刘广铭 摄

12月4日,导演张艺谋在广西南宁接受记者采访,在回应记者有关《张艺谋传》纠纷的提问时表示,已经委托律师对这件事进行处理。

今年8月8日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令世界惊叹,开幕式总导演张艺谋也引起了众人的关注。奥运会期间,由华夏出版社出版的《印象中国——张艺谋传》上市,以“揭秘”张艺谋的事业、生活内幕为最大卖点。此书上市后不仅销量大好,还被数十家报纸、网络连载。

张艺谋明确表示,这本书不是自己授权,也不认识书的作者,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听说封面上有我的签名,那一定不是我自己的亲笔签名,因为我都不知道这本书。”

当天,广西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授予张艺谋和“体操王子”李宁“广西突出贡献奖”。(记者夏琛琛 王志伟)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小咏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 对外服务: 访谈 直播 广告 展会 无线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