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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2-19  发表评论>>

燃油税就是将现有的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实行“捆绑”收费。这种燃油税制实质上是通过将养路费“捆绑”到油价上,将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大背景下,更多地体现了“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它利用税收杠杆引导燃油消费者节能减排,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于国于民显然是利大于弊的好事情。

但有意思的现象是,燃油税的出台似乎是一个现代版的“狼来了”。一定有人不会忘记,几年前,当国际油价在40多美元时,有关方面称,燃油税将“择机”出台;当国际油价涨到60美元时,又有官员重复此言;但事到如今,国际油价已处在130多美元高位,并且曾创出过145美元的新高时,有关部门强调了“择机”出台燃油税的老说法。从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到2004年11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乃至此条例运行至今天,关于开征燃油税却还是“只听楼梯响”。那么,关于开征燃油税,为何在10多年的时间内都难以“择机”?

从表面上看,燃油税改革屡次“难产”的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据记者了解,我国最初设计燃油税时,是按照国际油价每桶l5美元计算的。如今国际油价一飞冲天,在这个基础上,开征燃油税无疑会大大增加企业成本和居民支出,对国家和用油企业、个人都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这一说法不无道理。在我国这样一个基础产品价格受到严格控制的体系中,如果上游产品燃油价格不稳定,那么,许多相关联产品或者服务价格将会出现混乱。

而从深层的原因分析并非如此。除国际油价飙升的因素之外,燃油税的推出还牵涉到多层利益的分割,包括征收环节及征税对象等。比如,由于航空、水运、电力等非公路部门、商业部门不需要使用道路,对于这些用油户来说,增收燃油税毫无疑问将使其营运成本陡然上升;再比如,农用油不用纳税,但是,又该如何界定购买农用油的身份,以及如何进行利益补贴?加之在燃油税出台后,一些随之产生的逃税行为如何管理?由此有人认为,开征燃油税推出来容易运行难,种种操作上的困难很现实地成为其推出的主要障碍。

燃油税何时开征为宜?时机选择看上去似乎是技术性问题,但实际是在重大经济改革问题上理念的差异。

首先,我们是不是要等待国际油价平稳了再为之?油价平稳固然是众望所归的好时机,但实践证明,国际油价会因我们的主观意志而平稳吗?尤其在当前国际政治复杂,经济起伏不定,地缘冲突不断的大背景下,在供需矛盾和投机炒作共同作用下,几乎可以肯定,油价在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内难以稳定下来。改革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要敢于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国际油价稳定从来就是相对的,如果过分强调它的稳定,则很可能错失改革机遇。

其次,我们是不是要等待先形成所谓的“合理的油价机制”后再为之?我国燃油价格形成机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一下子改过来,方方面面的确难以适应。但是,这种改革也不可能预先形成一种理想架构,也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地探索。我国未来合理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应当是在可控与渐进的原则下由市场机制产生。当前重要的工作是,在相对合理的税改方案中,相对合理地平衡各经济部门、消费群体、地区间的利益关系。

第三,我们是不是一定要消除所谓负面影响后再为之?任何改革都有负面影响,燃油税改革也不例外。比如,此税的推出无疑将遏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影响相当一批大排量汽车生产企业的业绩。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这种在汽车生产与消费结构上的调整,却正是多年来用其他方式难以奏效的。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对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并非一时之策,它应当成为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方针,因此,燃油税应尽快出台。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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