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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基本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之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已经成为最为突出的教育公平问题。虽然国家已经确立了解决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以下简称“两为主”)的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较难落实。
据2007年世界银行—教育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项目”研究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我国0~14岁流动儿童已达1941万人,全家一起流动的有1470万人,占流动儿童总数7575%,其中全家流动的农村流动儿童956万人,占流动儿童总数49.25%。
与此相比,留守儿童中学龄儿童所占比例有所下降,在留守儿童中6~14岁儿童数为635.38万人,占留守儿童总数54.81%,农村学龄留守儿童为249.41万人,占留守儿童总数25.39%。段成荣、刘伟、李贺、杨轲:《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人口学特征》,世界银行—教育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项目”研究成果,2007年5月,专引自《北京师范大学首届教育社会学论坛论文集》,2007年11月16日。当前北京流动儿童已达到50.4万人,其中20多万人就读于私立打工子弟学校。
一 2007年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1](一)各地积极落实“两为主”的政策
2007年各大媒体的报道显示,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解决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两为主”的政策方针,着意放低“入学门槛”,积极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到公立学校入学。
北京市海淀区作为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最聚焦的地区之一,在2006年取缔打工子弟学校的风波后,2007年新学期开学前夕下发《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07年小学入学工作的意见》,其中针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问题要求各相关学校做到以下两方面。
(1)积极宣传,认真落实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流动儿童在公办学校借读的政策,依法保证居住在学校义务教育服务区内的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不得违规收费。
(2)学校应负责通知前来借读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家长,按照有关规定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办理标有“农民子女”字样的“在京借读证明”以免收其借读费。
武汉市政府积极“向农民工子女敞开校门”,提出要让农民工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2007年9月,武汉市汉阳区在世界银行—教育部“中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促进研究”试点项目中,围绕“改善入学、加强融合、教学促进”等三方面,从政策措施、学校管理、教师、家长四个层面探索促进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新举措。
此外,安徽、陕西、四川等省份的诸多城市也积极响应“两为主”政策,努力为农民工子女提供机会,吸纳其到就近的公立学校就读。但是,公立学校的“门槛”虽然降低了,许多农民工子女仍然难以进入。
(二)许多农民工子女难以进入公办学校
从“两为主”政策的落实情况看,在现行管理体制中,这一政策尚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以北京为例,2006年北京市教委统计表明,在总数约40万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的外来户籍儿童中,公办学校只接纳了62%,还有十几万流动儿童(主要是低收入的农民工子女)就读于民办打工子弟学校。
农民工的身份、收入、流动特点、生计方式决定他们为子女选择和安排教育的方式。由于大多数农民工属于低收入阶层,面对城市学校尤其是公办学校昂贵的求学成本,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公立学校的入学门槛降低了,可是隐性的费用仍比较高,除了应交的课本费、学杂费外,还有很多其他费用(如午餐费、服装费、春游、上网、班费,或兴趣小组等),公立学校学生的午餐费、零食费用都比打工子弟学校高得多,这限制了部分农民工送子女入公立学校的积极性。
公立学校在学校布点、教材选择、作息时间、班额设置等方面都不完全适合农民工子女的需要。农民工家庭流动的特性决定了其子女频繁流动的就学特点,需要随时插班、随时转学。可是公立学校基本上按学年招生,中途转进转出非常不易。打工子弟学校却可以满足这样的特殊需求,而且还能针对农民工家庭特殊需求,提供特殊的服务,如在接送孩子上学的时间安排上比较灵活,比如有的家长可能早上6点就要送孩子到校,晚上8点多才接走。
此外,公立学校在“两为主”政策执行过程中往往有消极抵制的态度,经常以“满员”或“小班教学”等借口不愿接纳农民工子女,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加重了学校的财政负担,此外,还担心影响学校的教学质量。
(三)农村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带来的影响
2006年9月,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特别是全国农村实施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政策,人们估计农民工子女可能会“返回”流出地接受教育。然而,据北京市的统计,截至2005年年底,全市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为38.3万人,2006年6月统计为36.6万人,人数的减少并不显著,显示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具有“移民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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