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春运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计40天。昨天,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今年春运省内各市县之间的跨区公路客运班线车票价、农村道路客运票价、跨省(省际)公路客运班线车客运票价均不涨价;铁路、水路客运票价也不上涨。
公路客运票价不上涨
据了解,省内各市县之间的跨区公路客运班线车票价,今年春运执行现行价格政策,即继续实行客运票价不针对春运加成的规定。农村道路客运票价即各市县行政区内营运的区间班线车客运票价不提高,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当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客运票价。
跨省(省际)公路客运班线车客运票价继续实行不针对春运加成政策,经营者应本着对等运价原则执行,即省内路段按海南省规定票价执行,省外路段按辖区所在地省规定票价执行。
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必须严格执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票价,春运期间一律不得提价。
旅游汽车在2009年春节黄金周期间(1月25—31日,共计7天)的团队客运价格,应严格按《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旅游汽车团队客运价格的通知》规定执行。
水路铁路票价不上浮
物价部门要求,今年春运期间铁路客运票价严格执行铁道部公布春运不涨价的规定。农村水路客运和沿海岛际客运票价不上浮。琼州海峡水路客运票价应严格按琼粤两省价格、交通主管部门现行备案票价执行,不得上浮,即按客滚船、普通客船票价40元/人,快船45元/人。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水路客运票价的监管,保持水路客运票价稳定。
经营者可对农民工优惠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公路客运经营者应根据不同时段、不同线路、不同车型及市场客源供求情况,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制定具体执行票价,可对农民工给予票价优惠,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各有关运输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今年春运客运票价政策和规定,不得擅自涨价及违规收取其他费用,并按规定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及春运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严查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省物价局强调,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的监管,认真做好春运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督促各有关运输经营者、收费主体自觉遵守价格法规、政策,严格执行价格、收费规定;开展对春运客运票价的专项检查,认真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旅客投诉。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法及时、从严处理,维护春运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减轻广大旅客负担。(作者:陈敬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