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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女性生活质量报告(大中城市职业女性篇)
中国网 | 时间: 2006-09-04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七 居住环境

    (一) 环境污染

    1.对环境质量的评价

    居住环境是衡量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本次调查针对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食品污染和垃圾污染这五大污染,就女性感受到的每一种污染的程度进行了分析。我们对所得结果按照5级量表的方法赋值,以5分表示“非常严重”,4分表示“比较严重”,3分表示“一般或说不清楚”,2分表示“不太严重”,1分表示“没有该问题”。结果显示:被调查者觉得在五大污染中,空气污染最严重,居首位,为3.13分;其次是噪声污染,为3.04分;第三是水污染,为2.87分;接下来是食品污染和垃圾污染,分别为2.78分和2.77分。

    2.被调查者对居住地5种环境污染问题的整体感受

    这次调查数据显示:只有0.3%的被调查者表示,对身边可能存在的5种污染都不关心。可以看出,绝大部分被调查者对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环境污染比较关注。数据显示:在日常生活中,被调查者比较关注噪声污染、垃圾污染和空气污染,而对于水污染和食品污染的关注程度则相对较低,对这两种污染根本不关心的比例分别为6.6%和9.4%。

    (1)对空气污染的感受

    这次调查结果显示:6.9%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居住地的空气污染“非常严重”;认为“比较严重”的,占28.2%;认为“一般”的,占38.2%;认为居住地“没有空气污染问题”的,占9.5%。

    (2)对水污染的感受

    从这次调查结果来看:在被调查者中,3.7%的女性认为自己居住地的水污染程度“非常严重”;14.3%的女性认为“比较严重”;39.0%的女性认为“一般”;11.0%的女性认为自己居住的地方“不存在水污染问题”。

    (3)对噪声污染的感受

    这次调查结果显示:6.8%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居住地的噪声污染“非常严重”;认为“比较严重”的,占23.5%;认为“一般”的,占34.4%;认为居住地“不存在噪声污染问题”的,占9.7%。

    (4)对食品污染的感受

    从这次调查结果来看:2.7%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居住的地方食品污染“非常严重”;认为“比较严重”的,占12.1%;认为“一般”的,占39.8%;认为居住地“不存在食品污染问题”的,占12.8%。

    (5)对垃圾污染的感受

    这次调查数据显示:3.5%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居住地的垃圾污染问题“非常严重”;认为“比较严重”的,占14.7%;认为“一般”的,占35.7%;认为居住地“不存在垃圾污染问题”的,占15.8%。

    3.不同城市被调查者对居住地5种环境质量的综合感受

    通过对不同城市被调查者对5种污染综合感受的分析发现,在这次被调查者中,广州和西安女性对5种污染的综合感受程度最深,分别为3.09分和3.08分;其次是上海女性,综合感受为3.02分;接下来是哈尔滨女性、成都女性和北京女性,分别为2.89分、2.87分和2.84分;感觉居住地遭受这5种污染最不严重的是长沙女性和南宁女性,分别为2.74分和2.72分。

    4.不同城市被调查者对居住地5种环境污染的分别感受

    这次调查按照5级量表的赋值方法对8个城市女性感受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食品污染和垃圾污染的严重程度分别求取结果发现:在被调查者中,广州女性对于空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感受比其他城市女性严重,分别为3.38分和3.01分;西安女性对于噪声污染、食品污染和垃圾污染的感受要比其他城市女性严重,分别为3.25分、2.97分和3.09分。

    数据进一步显示:生活在长沙的女性所感受到的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和食品污染情况均比其他城市轻,分别为2.84分、2.68分和2.56分;感觉水污染最不严重的,是生活在成都的女性,为2.63分;感觉垃圾污染最不严重的是南宁女性,为2.45分。

    5.有孩子和没有孩子被调查者对居住地水污染的感受

    这次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在对居住地有关水污染的情况进行评价时,有孩子的女性认为“很严重”的比例,比没有孩子的女性高,前者为18.2%,后者为16.7%。

    6.有孩子和没有孩子被调查者对居住地食品污染的感受

    这次调查结果显示:对食品污染进行评价时,在被调查者中,有孩子的女性认为这一污染“很严重”或“比较严重”的比例,比没有孩子的女性高,前者为15.6%,后者为12.5%。

    7.不同年龄段被调查者对5种环境污染的关注和感受

    这次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61~70岁女性对生活中环境污染情况的关注程度最低,她们对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食品污染和垃圾污染不关心的比例均是最高的,分别为12.7%、34.6%、6.0%、37.3%和17.6%。

    (1)不同年龄段被调查者对空气污染的感受

    这次调查结果显示:在20~30岁这一年龄段的被调查者中,认为自己居住地空气污染程度“非常严重”和“比较严重”的比例为28.4%;31~40岁被调查者的这一比例为38.1%;41~50岁的这一比例为30.0%;51~60岁的这一比例为31.1%;61~70岁年龄段被调查者的这一比例为17.4%。

    (2)不同年龄段被调查者对水污染的感受

    通过分析比较发现:在被调查者中,20~30岁这一年龄段的女性认为自己居住地水污染程度“非常严重”和“比较严重”的比例为17.9%;31~40岁年龄段女性的这一比例为21.5%;41~50岁年龄段女性的这一比例为19.8%;51~60岁年龄段女性的这一比例为14.0%;61~70岁年龄段女性的这一比例为7.7%。

    (3)不同年龄段被调查者对噪音污染的感受

    通过分析比较发现:在被调查者中,20~30岁这一年龄段的女性认为自己居住地噪音污染程度“非常严重”和“比较严重”的比例为31.9%;31~40岁年龄段女性的这一比例为31.6%;41~50岁年龄段女性,这一比例为31.4%;51~60岁年龄段女性,这一比例为33.6%;61~70岁年龄段女性,这一比例为18.0%。

    (4)不同年龄段被调查者对食品污染的感受

    通过分析比较发现:在被调查者中,20~30岁这一年龄段的女性认为自己居住地食品污染程度“非常严重”和“比较严重”的比例为13.4%;31~40岁年龄段女性的这一比例为17.3%;41~50岁年龄段女性的这一比例为17.1%;51~60岁年龄段女性的这一比例为13.8%;61~70岁年龄段女性的这一比例为7.8%。

    (5)不同年龄段被调查者对垃圾污染的感受

    通过分析比较发现:在被调查者中,20~30岁这一年龄段的女性认为自己居住地垃圾污染程度“非常严重”和“比较严重”的比例为20.4%;31~40岁年龄段女性的这一比例为20.4%;41~50岁年龄段女性的这一比例为15.1%;51~60岁年龄段女性的这一比例为19.1%;61~70岁年龄段女性的这一比例为11.7%。

    (二)居住条件

    1.被调查者对居住条件的满意程度

    在这次调查中,通过运用5级量表的赋值方法对被调查者居住条件满意度求取结果表明:目前被调查者对自己居住条件的满意度是3.46分,接近“一般”水平。其中对居住条件“很满意”的,占13.6%;“比较满意”的,占39.9%;认为“一般”的,占30.7%;“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占15.8%。

    2.不同城市被调查者对居住条件的满意程度

    用5级量表的方法对被调查者居住满意度赋值求取结果发现,在这次被调查者中,长沙女性对自己居住条件的满意度最高,为3.82分,她们对自己的居住条件感到“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城市的女性,为75.7%;其次是哈尔滨女性,为3.73分;满意度最低的是北京和西安女性,分别为3.24分和2.98分。

    3.不同职业被调查者对居住条件的满意程度

    这次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公务员”和“医疗卫生人员”对自己目前的居住条件感到“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比例,明显高于从事其他几种职业的女性,该比例在“商业服务人员”中最低,仅为31.6%。

    4.不同年龄段被调查者对居住条件的满意程度

    这次调查数据显示:在被调查者中,51~60岁年龄段的女性对自己目前的居住条件感到“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几个年龄段的女性,为69.4%;21~30岁年龄段的女性这一比例最低,为42.3%;其他三个年龄段女性的这一比例相差不多。

    5.不同城市被调查者对居住条件不满意的原因

    这次调查数据显示:被调查者对居住条件不满意的首要原因是“住房面积太小”,占24.7%;其次是“配套设施不完善”,占21.5%;排在第三位的是“周围环境太差”,占18.7%;第四位是“房子不是自己的”,占12.6%;其他分别是“房子太旧”和居住的地区“治安不好”,各占10.6%和9.7%。

    八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1.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是生活品质的一个重要体现。这次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有96.2%的女性曾经参加过各类慈善爱心活动,其中参加最多的是“捐助受灾地区的人民”,占27.5%;其次是“捐助贫困地区”,占21.8%;排在第三位的是“捐助失学儿童”,占15.2%;排在第四位的和第五位的是“对身患重病但有康复希望的人的捐助”和“帮助残疾人和孤老”,分别占8.8%和8.1%;还有7.4%的女性参加过“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最后是“帮助孤儿”,占6.7%。

    2.不同收入被调查者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通过交叉分析表明:被调查者的收入越高,对社会公益活动的参与程度越低。在月收入为“1000元及以下”、“1001~2000元”、“2001~3000元”、“3001~4000元”以及“4001元及以上”的被调查者中,什么慈善爱心活动都没有参与的比例,分别为2.3%、4.7%、5.0%、5.5%和5.7%。

    3.不同年龄段被调查者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这次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51~60岁这一年龄段的女性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程度最高,其中有96.1%的人参加过不同形式的慈善爱心活动;这一比例最低的是61~70岁年龄段的老年女性,为85.1%。

    4.不同职业被调查者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这次调查结果显示:职业为“IT信息产业人员”、“公务员”、“企事业管理人员”和“教育人员”的被调查者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程度相对比较高,分别为100%、97.5%、96.1%和95.1%。

    5.不同文化程度被调查者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这次调查数据显示: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越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程度也越高。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参加过不同形式社会公益活动的,比例为90.1%;“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的,这一比例为93.5%;“大专”文化程度的,这一比例为95.6%;“本科”文化程度的,这一比例为96.2%;“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这一比例为97.9%。

    本文摘自《2006年:中国女性生活状况报告》,由中国网独家发布。其他媒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载,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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