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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谈打击偷拍 隐私权不应成明星保护伞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2-03  发表评论>>

 

各方谈打击偷拍 隐私权不应成明星保护伞
周杰伦

香港拟立法打击偷拍,娱乐圈内一片叫好,深受其害的黎明等人更是身体力行表示支持。然而昨天,一位新闻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不应该将香港少数媒体偷拍明星私生活等同于曝光明星的个人隐私,公众依然有权利了解明星,所谓隐私权不应该成为明星的保护伞。而圈内圈外的声音也大多支持这种观点。

[实录一]“有些艺人不红时巴不得人拍”

受访对象:小金 身份:香港资深娱记

对于从事多年娱乐新闻行业的小金而言,他不过是拿工资混口饭吃。对于那些出来支持立法打击狗仔队偷拍的艺人,他只能无奈地送上“忘旧”两个字。“其实香港一部分艺人对于狗仔的职业很能理解,在娱乐圈有一个理论:如果没有人跟,基本上就说明这个艺人没有新闻价值。很多艺人出道的时候不够红,希望得到媒体的曝光,而真正成了腕儿,就会很鄙夷这种行为。”小金认为,“其实艺人和记者都一样,大家都是为了生活在奔波,两者应该是可以互相依靠的团体,彼此之间应该找到一个适量的平衡。”

艺人们纷纷出来声援立法,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对于小金这样的娱乐记者而言,却对“权益”二字想都不敢想:“娱乐记者很多时候都不被认为是记者,所以我从来没有考虑过什么权益,只要能采访到新闻就好。”然而,就是因为跑在第一线才使得他们处于十分无奈的位置。“很多人认为狗仔是万能的,其实我们不过只是执行新闻采访这一个环节而已,做不做这个新闻都是公司的要求。”小金随后举了一个例子,“一个身体不舒服的男人上了一辆满座的公车,一个女人身边的一只狗也占了一个座位,男人几次上前要求女人让座,那个女人就是不理睬,最后男人忍无可忍把狗扔了出去。那只狗没有错,错的是她的主人。”小金表示,大多数情况下,记者并不会挑起事端,大家都希望和平相处,“跑在第一线,其实我们始终处于隐忍的位置,能不起冲突尽量不起冲突,即使被打了也不太敢还手。要抢相机,就直接交出去比较好。”

[实录二]“许多所谓的偷拍都是策划的”

受访对象:小王(化名) 身份:上海娱记

小王入行两年多,在人员更新日益频繁的娱记圈已不算新人,以她这段时间的所见所闻来判断,所谓的偷拍,许多都是由经纪人策划的,她说明星支持立法就好像一边吃着饭菜,一边说饭菜是臭的,有点强词夺理。

前段时间发生在她同行兼好友身上的一件事情让她记忆忧新。某女演员的经纪人一天晚上给小王的同事打了电话,急匆匆地说快去××饭店看看吧,我们家那位正和×××(另一位当红男明星)一起吃饭呢,他们要谈恋爱啦!

挂了电话,同事就赶往该饭店。以记者的职业素养,无论该消息是否确切,到现场求证都是应该的。到了饭店,果然两人在一间包房用餐。然而该同事想尽各种办法迂回前进,均被警惕性颇高的饭店工作人员阻挡,最后只拍到了一张模糊到极点的背影。同事打电话给经纪人,经纪人也表示无能为力,总不能告诉两位明星,然后摆拍吧。

第二天,这张模糊的照片见了报,经纪公司达到了目的,小王的同事却被明星指责为这起偷拍事件的肇事人。小王说,有些时候,娱记就是这样无辜卷入的,有新闻不做是失职,做了却要被人骂,这样的两难何时能解?

[实录三]“被偷拍,也许很好玩啊”

受访对象:何洁 身份:艺人

说到偷拍,何洁坦言尚未得到这样的机会。不过她透露,去年年底与李宇春一起去香港参加颁奖礼的时候,李曾经遭到过记者的偷拍,当时她很不开心。与李相比,何洁简直算得上是个开心果,她脱口而出,“被偷拍,也许很好玩啊”。

“真实揭露不是坏事”

受访对象:韩雪 身份:艺人

虽然也算是受过偷拍之苦,但是韩雪认为,“一些必需的制约是好的”。韩雪在娱乐圈几乎没有朋友,就是因为她不希望一不小心趟进了一处浑水。“不是说做了明星就可以为所欲为,明星已经被赋予了很多特权,但是做错事不能硬挺。比如明星犯了法让人顶替这种不良事件,确实需要一些监督力量。”至于自己会否介意被偷拍,韩雪表示,“只要不是恶意的,或者篡改事实的拍摄就可以。”

[实录四]“艺人也必须作出相应的付出”

受访对象:柳珊 身份:同济大学新闻专业主任

柳珊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当年为了追踪戴安娜王妃的私生活而导致她车祸死亡的记者在法庭上并没有被判刑罚,但他在职业圈内和公众当中却受到了异常严厉的谴责。这反映社会本身的道德伦理秩序不全是法律能够硬性规定的。”柳珊以专家的视角作出评析:“艺人是公众人物,他们在享受成名之后媒体带来的利益的同时,必须作出相应的付出,媒体并不是仅仅用来保护艺人利益的。公众人物相比普通人在私生活上受到的保护要少,这也是这个群体的特殊属性。至于公众人物的隐私底线,不是法律能够规定的,应该由公众来决定。公众一方有知情权,希望得到有关公众人物的一些信息,应该得到满足。特别是一些艺人本身作出某些不良行为,更应该受到媒体的监督。从这点出发,新闻采访中采取的一些偷拍和暗访手段是可以的。当然,前提是记者不带有恶意并遵循职业操守。”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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