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今晚将揭晓 梯若尔呼声高 ·日本冲绳一色情按摩店起火 目前已经造成1死8伤 ·报道称塔利班就结束冲突向阿富汗政府提交要求 ·土耳其集结6万部队炮击伊拉克北部地区
[打印文章] [推荐朋友] [进入论坛] [进入博客]
首页>>国 际>>海外看中国>>中国观察 字号:
南华早报:希望的嫩苗——物权法将推动农村繁荣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0-16  发表评论>>

【香港《南华早报》10月12日文章】题:希望的嫩苗(作者: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东亚项目经理朱克亮(音)及该所创始人兼荣誉董事长罗伊·普罗斯特曼)

大家都已注意到中国正在逐步成为一个工业强国,但是农民仍然占人口的近三分之二。大陆农村人口令人吃惊地多达7亿,他们基本上被甩在经济繁荣的后面。本月有可能成为北京努力发展落后的农村地区具有决定意义的时刻。

刚出台的物权法是中国现代史上的第一部相关法律,定于本月生效。此外,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15日召开。本次大会上,预计胡锦涛主席将着力关注他的首要日程:建设一个“和谐社会”。

两件大事对大陆农民的影响可能互为加强。大陆农民严重依赖农业土地为生,与城市人口相比,农村人口大大落后。中央在执行物权法中关于加强农民土地权的条款方面投入多大力度,将起很大作用。

今年上半年,大陆城乡收入平均差距达到了创纪录的3.34:1的水平。大部分农民的土地权仍然受到破坏而且没有保障。地方官员常常非法没收并重新分配农民的土地。这就打击了农民的积极性,使他们难以进行长期投资,或是从事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土地交易。

脆弱的土地权将财产变成了易受地方政府攻击的目标,随着工业经济不断发展,地方政府越来越变本加厉地以非农业目的和利润丰厚的转售占用土地。

而物权法提供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最佳机会:因为它是对农民长期(30年)、有证书的土地买卖权的一次全新、非常有力、而且比较权威的声明。通过加强农村的土地权,北京很可能重现曾经发生在日本、韩国和台湾农村的那种令人惊讶的剧变。

即使停止实施过去的法律并颁布部分土地权文件,也足以带来约2600万笔额外中长期农民土地投资,创造高达2000亿美元的土地销售价值。如果大陆能够成功地将法律和政治结合起来,按照物权法执行农民的土地权,那么这类投资将翻倍增长。

那将大大促进农业产出,为农民创造高达5000亿美元的土地财富。这些改革将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国内外公司从中国乡村人口庞大的消费能力中受益。今年8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央政府七个部委提出的一项行动计划,纠正农村地区侵犯土地权现象。行动计划确定了要在年底之前根据物权法向90%农户颁发土地权证书的宏伟目标。

如果物权法生效,农民必须了解它。可是,很多农民和地方官员现在仍不了解这项法律。必须广泛宣传物权法,并在村务会议上加以讨论。

农民需要获得接触独立法律系统的渠道,从而获得法律援助。他们需要一套注册土地的途径。

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是实施物权法所需的政治动力的最佳平台。没有什么比保障大陆7亿农民的土地权更重要,物权法很有可能决定中国农村的经济前途。

文章来源: 参考消息 责任编辑: 未克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