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9年以前的西藏是封建农奴制社会。具有封建农奴制的一般特征,还保留着较多的农奴制残余。这是一种比欧洲中世纪农奴制还要残酷、黑暗的社会制度。保护和维系农奴主经济利益的是神权与政权相结合的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它从精神和政治上对人民实行统治和压迫。西藏地方政府,藏语称“噶厦”,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由地位显赫的僧侣和贵族组成,并拥有一套等级森严的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十三法典》、《十六法典》,按血统贵贱,身份高低把人划分为三等九级。
推翻农奴制 西藏百万农奴火烧"卖身契"
囚犯戴上脚镣沿街乞讨食物
布达拉宫下恐怖地洞 蝎子丛生掩累累白骨
囚犯被铐特制脚镣 饥饿难耐啃噬牢木
西藏农奴血泪史 惨遭剥皮剜眼
"朗生"被当牲口买卖 一家三代住牛圈
"堆穷"寡妇无人身自由 靠拾牛粪度日
"差巴"兄妹为农奴主日夜劳动 不敢违命
农奴主华丽庄园 满仓金银尽显奢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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