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澳大利亚外交部长称脱离英联邦将“不可避免” ·入围开发竞标资格 中石油在伊拉克“与狼共舞” ·科威特将向伊拉克派遣大使 为1990年以来第一位 ·西班牙怀孕女国防大臣突访阿富汗(附图)
[打印文章] [推荐朋友] [进入论坛] [进入博客]
首页>>国 际>>时政>>环球时事·欧洲 字号:
英将修改皇室继承法长女可继承皇位 女王无异议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4-21  发表评论>>

中新网伦敦4月21日电 据英国媒体21日报道,根据新的一项平等法律,有关迫使皇室长女在继承皇位时必须让位于她弟弟的法律将被取消。

大臣们想让妇女在继承皇位方面享有同等权利,这将终结1701年皇室继承法条款中有关长子继承皇位的规定。对这一法律的修改将不会影响目前的皇位继承顺序,但这将意味着,如果威廉王子先有一个女儿后有一个儿子的话,他的女儿将成为英国女王。威廉王子是英国皇位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他的父亲查尔斯王储是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继任者。

负责推动在下议院通过这一新的两性平等法案的副检察长维拉-贝尔德称,男性优先继承皇位的权利是不公正的,是荒唐的。她说:“我一直认为,我们应当尽可能地使皇室最大程度地融入人群中。”贝尔德称,她还想取消一项有关禁止与一名天主教徒结婚的继承人继承皇位的规定,他说:“这一禁令也应当被取消,因为它具有歧视性。”

平等和人权委员会主席菲利普斯已表示,他支持这一改革措施。他在致自由民主党平等议题发言人琳奈-范特斯通的信中称,委员会正在考虑是否应当进一步深入研究这一问题。范特斯通称,她认为这一改革将得到各个党派的支持。她说:“我们不能容许在皇位继承方面的性歧视法律继续存在,否则我们就无法通过反对政府歧视和不公正的法律。目前是采取这一措施的最佳时刻,因为没有人会因此受到影响。让我们把男人比女人强的过时信息扔到垃圾箱里去。”

白金汉宫发言人称:“我们对此没有评论。”不过,女王先前曾表示支持修改皇位继承权。内政部大臣威廉斯勋爵先前曾向上议院披露,女王对政府有关女儿和儿子在继承皇位方面应享有同等权利的观点没有异议。(毕远)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未克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