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以色列战机空袭加沙地带南部拉法 造成两人受伤 ·阿巴斯与埃及总统会谈 之后将访问欧洲寻求支持 ·哈马斯接受一年的停火协议 换取解除对加沙的封锁 ·潘基文呼吁巴基斯坦绑架者释放被绑的联合国官员
[打印文章] [推荐朋友] [进入论坛] [进入博客]
首页>>国 际>>时政>>环球时事·中南亚 字号:
印度政府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民用核安全协议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2-03  发表评论>>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耿海艳):印度政府代表2日在维也纳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民用核安全保障协议,允许国际原子能机构对印度新增民用核反应堆进行监督。协议将在得到印度国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这意味着自去年9月国际核供应国集团解除对印度的核贸易禁令后,印度再次为绕过《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壁垒、从国际社会获得核燃料和核技术扫清了障碍。

目前,国际原子能机构对印度现有的6个民用核反应堆实施监督。

印度于1974年进行首次核试验,并一直拒绝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核供应国集团对印度实行了核贸易禁运。2006年,印美签署《印美民用核合作协议》。国际原子能机构去年同意与印度签订核安全保障协议,国际核供应国集团随后解除对印度的核禁运。

文章来源: 国际在线 责任编辑: 麦琪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相关新闻
俄罗斯无限期推迟向印度交付航母与核潜艇
印度巴基斯坦交换两国核设施清单 避免相互打击
印度媒体称中国秘密对巴核援助 其真实意图遭质疑
克服双方争执干扰 俄罗斯印度签署核能合作协议
赖斯会见印度国防部长 重点讨论民用核能合作协议
外交部就核供应国集团解除对印度核出口限制答问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