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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德清:谷歌图书馆是天使还是魔鬼?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10-27  发表评论>>

现在,关于谷歌图书馆争议的焦点在于,这份美国协议允许谷歌先使用后授权,如果权利人不去谷歌主张自己的权益,则被视为其作品允许谷歌使用。

□于德清(北京 编辑)

【尖锋话题】

今年夏天,谷歌高调重启其数字图书馆计划,这项野心勃勃的计划如能实施,将是造福于人类的一件好事。这将能够拯救那些深藏在图书馆里的孤本与善本,并且让绝版的图书再见天日。这无疑会方便知识的传播,并刺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的诞生。

谷歌图书馆虽然一心向明月,却奈何明月偏偏照阴沟。他们试图通过与传统图书馆的合作或向用户收费,实现商业运营。因此,当其试图将受版权保护的著作推向阅读市场的时候,就必然面临与著作权人的利益纠葛。

现在,关于谷歌图书馆争议的焦点在于,这份美国协议允许谷歌先使用后授权,如果权利人不去谷歌主张自己的权益,则被视为其作品允许谷歌使用。这一协议不但违反了世界通行的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而且也违反了我国的著作权法。然而,这一模式对谷歌图书馆来说,有着明显的商业优势。如果按照先授权再使用的模式,谷歌将不得不付出巨大的沟通成本和时间成本。这也是目前国内以及国际其他数字图书馆建设缓慢的原因。而按照美国协议的模式,谷歌就可利用其独家扫描秘技,无所忌惮地对一切图书进行大规模复制。

当然,这并非意味着谷歌要赖账。谷歌还是为此考虑得非常周全,对版权付费和利润分成机制全都一应具备。对著作权人来说,你只有选择参与或退出的权利。只要你不同意谷歌使用你的作品,谷歌会移除你的作品。谷歌图书馆颠覆了既有的著作权保护的规则。这使其在国际上频频遭遇司法狙击。

文章来源: 新京报 责任编辑: 未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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