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国 际>>2007年印象法兰西--环保之旅
中国网:控制能源需求 支持可持续发展 法国在行动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06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中国记者与环境与控制能源消耗署工作人员交流

当前,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的消失、污染与健康之间关系等问题已经相当突出。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法国在可持续能源政策方面采取了积极主动的行动。2005年7月13日,法国颁布了《能源政策法》,确定了法国能源政策的三个重点:保障法国能源供应安全,限制国家能源消耗;保障能源价格竞争力,确保全民能源供应源;在治理气候变化中保护人的健康和良好的环境。

同时,法国还制定了具体的数字目标:将能源消费稳定至2015年,2010年起,每年增产相当于1000万吨石油的可再生能源,到2010年,不产生温室气体效应能源的使用率达50%。为了达到以上目标,这一法律还确定了具体的行动重心:控制能源需求,实现能源多样化(坚持核能选择,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能源新技术领域的研究。

控制能源需求,加强研发力度的自愿行动

税收优惠政策效果突显

在住房方面,凡使用节能型或可再生能源设备的可享受更高的减税优惠幅度:2005年,市场上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木燃料暖气设备的销售量提高了20%,而太阳能热水锅炉的销售量几乎提高了100%。国家仅在这一项的税收优惠上投入三亿欧元。

法国政府在2006年公布的财政法中强化这一税收优惠政策:

- 凡安装可再生能源设备和制热泵的,其减税优惠可从40%提高到50%,

- 在1977年以前建造的住宅中安装节能型隔热设备、冷凝式空调和热水锅炉的,其减税优惠可从25%提高到40%。

2005年颁布的财政修正法修改了清洁车辆减税优惠的有关政策:

- 以前,购买一辆清洁车的减税优惠为1500欧元,销毁一辆老车的减税优惠为2300欧元。

- 现在,购买一辆新的清洁车的减税优惠为2000欧元,销毁一辆使用10年以上旧车的减税优惠为2300欧元。

- 同时,享受减税优惠的车辆从混合燃料车、天然气动力车(GPL)、液化气动力车(GNV)扩大到电力车。

节能证书政策由2005年7月13日颁布的法规设立,2006年初生效。

- 法国政府要求能源销售企业,如法国电力公司、法国燃气公司等(电、燃气、暖气、冷气、燃料油)实施节能措施。政府根据能源销售企业实施的节能措施以及所取得的实际效果规定其生产与销售千瓦时的额度,并颁发节能证书。

- 能源销售企业有很大的自主权来鼓励节约能源:如节能设备购置奖、免费节能诊断、预先提供资金等。

- 如果能源销售企业的节能措施被证明是有效的,则生产销售商可以从地方政府或其它能源销售企业购买余额。

- 这些措施简便易行,又非强制性,使各个层面的节能措施都能落实到位,不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

- 2008年前的节能目标为540亿千瓦时。这就要求能源企业每年投资1.8亿欧元,以采取措施控制能源消耗。

在节能方面,消费者今后会更知情,也更关注

- 市场上“清洁”家用设备销售量的急剧增长证明消费者的节能行为正向好的方面发展。

- 1992年的政府法令使许多日常消费品都以标签方式显示能耗,如冰箱、洗衣机等。这些让消费者知情并重视节能的措施向更深发展:

- 欧盟与美国之间签订了一项在节能电脑产品上使用“节能之星”标志的协议。

- 法国政府实施清洁车标志制度,以图形标识将CO2排放量分成7个等级,从2006年5月起,所有车辆销售商都必须将这些标识贴在销售车辆上。

- 2004年12月9日颁布的法令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销售的住房,或者2007年7月1日起出租的住房必须具备“能效证书”。这使住房消费有了节能的参照系书,并使消费者了解怎样以最好的价格降低能源消耗。

法国积极开展节能的研发工作

- 法国国家科研署(ANR)的重点研究项目为可再生能源和节能型清洁车。

- 法国政府投入一亿欧元实施一项家庭型轿车研究项目,百公里耗油少于3.5公升。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PSA)向法国工业创新署推出了一款柴油混合动力车。(文/图 郭素萍)

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推出的新型环保概念车
1   2   下一页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