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美枪击案袭击者系3名美军士兵 1人被击毙2人被捕 ·全球甲流疫情综述:发病高峰或将过 疫苗仍不足 ·美国专家本月下旬访朝 “学术访问”格外引人注目 ·洪都拉斯遭逐总统塞拉亚求助美国 复职仍存在变数
[打印文章] [推荐朋友] [进入论坛] [进入博客]
首页>>国 际 字号:
两部委:严禁以防甲流为由向学生推销收费疫苗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11-06  发表评论>>

卫生部教育部: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向学生推销其他收费疫苗

新华网北京11月5日电(记者 周婷玉、吴晶)卫生部和教育部5日发布紧急通知强调,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向学生推销季节性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其他Ⅱ类疫苗或搭车收费,严禁收取疫苗企业回扣。

两部门指出,近日,有网民反映部分地区在为学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过程中存在收费现象,经卫生部核查,网上反映的信息均为不实报道,目前尚未发现学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被收费的现象。

为切实加强对全国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管理,防止接种工作中违规行为的发生,卫生部和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再次强调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甲型H1N1流感疫苗“知情、自愿、免费接种”的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其他Ⅱ类疫苗接种工作的管理,坚持“知情同意,自愿接种”的原则,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向学生推销季节性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其他Ⅱ类疫苗或搭车收费。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管理,按照各省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共同组织和指导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和教育机构做好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鼓励学校、学生及家长对学生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应立即组织进行核查并妥善处置。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罗琪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用户名 密码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